性侵親生女兒案續審‧法官:開庭才提手術增大陽具 狼父罪成擇日判刑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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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侵親生女兒案續審‧法官:開庭才提手術增大陽具 狼父罪成擇日判刑

    狼父性侵親生女兒案,被告罪名成立。(示意圖)

    (新加坡15日訊)狼父性侵親生女兒案續審,法官指被告並沒在警方盤問時提出陽具增大手術,而是在開庭后才說,今早判被告罪名成立;案件擇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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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聯合晚報》日前報道,一名42歲的男子被控在2011年底至前年4月,10次性侵犯和非禮自己的親生女兒,案件于去年11月在高庭開審。

    受害少女是被告長女,案發時年介于11歲至13歲半。被告早前在庭上聲稱,他因陽具過大,而不可能性侵親生女。

    控辯雙方今早總結陳詞,辯方律師列出三大點總結:受害者的口供並不非常可信、受害者和母親說法有出入,以及控方在審訊已進行后才突然改變立場,表示被告是曾進行陽具增大手術。

    控方律師則表示,受害者提供的供詞清楚並一致,女兒也沒理由會要對父親做出不實指控。

    此外,辯方律師也指,母女似乎已串通好。他指出,受害者當時在庭內被問及被告陽具有多大時,受害者是以“吋”回答,而不是本地更常用的“公分”。他說,這可能是因有人教導她如何回答。

    發短訊給母親

    然而控方說,從受害者第一次發簡訊告訴母親被告行為時,短訊中可見受害者當時非常難過。

    短訊內提到:“我愛父親……但父親這樣對我時,我討厭他。我很亂,我已經不知道要怎么處理。很多時候我想告訴你,但我很害怕,我害怕你和父親會吵架、害怕你們倆沒辦法一起住了。”

    “我很害怕回家……我害怕你不會相信我……我感覺自己非常非常髒,若我回家,你可以到我房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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