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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遺囑執行人上訴案 三司保留判決擇日下判
(新加坡10日訊)新加坡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遺囑執行人今早上訴,要推翻遺產擁有者只是暫時擁有口述歷史中心訪問抄本版權的判決,並向法庭提呈更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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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導,高庭去年裁定,李光耀在1981年7月8日至隔年7月5日,接受口述歷史中心訪問的錄音抄本歸國家保管,版權則在這名建國總理2015年3月23日去世后的5年內屬于他的遺產擁有者。
然而,遺產擁有者擁有版權,僅為確保政府遵守訪談協議,版權在2020年3月23日之后歸政府所有。
李光耀與政府在1983年簽署訪談協議,為上述訪問內容設下擁有、使用和保管錄音和抄本的限制,包括內容在他去世后的5年內不得曝光和使用,除非已得到他生前明確的准許。
李光耀的女兒李瑋玲醫生和幼子李顯揚以遺囑執行人的身分,在裁決出爐不久后對高庭的裁判提出上訴。
以大法官梅達順為首的三司今早審理這起上訴,李顯揚出庭聽審,上訴人也向法庭提呈了更多的證據。三司最后保留判抉擇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