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不滿要親自到櫃檯付錢 顧客拒付服務費
(新加坡16日)泰國餐廳經理申訴,一家八口慶母親節,消費240多元(逾744令吉)後,疑不滿要親自到櫃檯付錢,拒付24元(約74令吉)服務費,丟下現金後揚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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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鬧劇發生在前天晚上9時許,地點是位於實龍崗NEX購物中心內的一家泰國餐廳。
餐廳經理吳先生(52歲)告訴新加坡《新明日報》,當天是母親節,一名職員通知他,指有顧客不滿到櫃檯買單,因此拒付服務費。
“我們店裡因人手不足,3個月前才推行顧客到櫃檯付款的規定,第一次遇上這麼不講理的顧客,也是我在餐飲業工作10年來,第一次遇上的情況。
當時的收銀員陳先生(30歲)則表示,該組顧客之前曾光顧過,當天一家八口走進餐廳時,還和侍應生有說有笑。
“沒有想到,當侍應生請他到櫃檯付款時,他卻突然變臉,說不滿我們的服務,也不滿意要到櫃檯付款。他說10%的服務費根本不是必須付的,丟下約260元現金就離開。”
陳先生向記者出示賬單,表示當天顧客原本要刷信用卡付款,但因為不肯支付10%服務費,所以改付現金。
“我們也無可奈何,還沒反應過來,對方丟下錢就走了。”
經理吳先生說,若當晚的服務真的不周到,那也是因為顧客太多,希望對方見諒。
“對方消費了260元,不明白為什麼為了24元而為難員工。”
指侍應生怠慢 導火線
顧客不滿,指侍應生怠慢是導火線,到櫃檯還錢更讓他發火。
新加坡《新明日報》聯絡上顧客拉萊(50多歲),他表示之前曾到餐廳用餐約3次,家人都喜歡餐廳的食物。
“我們當晚開開心心到餐廳慶祝母親節,但舉手要求添飯和加點飲料時,侍應生卻站在一旁嬉笑聊天,等了兩三分鐘才有人招待。”
拉萊說,他念及妻兒在場,本想息事寧人,但實在無法忍受。
“當他們要我到櫃檯付款時,我才真的發火,我到餐廳吃飯從來沒到櫃檯付款,他們的服務不夠細心,所以拒付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