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失竊棕果被尋仇 警查案揭發捕12人
(居鑾18日訊)“案中有案”!警方調查一起棕果收購公司羅厘被破壞及辦公室遭縱火案時,查獲該公司是因收購失竊棕果而招來橫禍,事后逮捕12名在加亨及巴羅地區偷棕果的竊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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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鑾警區主任莫哈末拉漢副警監說,警方于本月15日接獲棕果收購公司東主投報,指在清晨3時30分左右,有人到公司破壞2輛羅厘及2輛拖格羅厘,同時縱火燒辦公室。
持巴冷刀行兇
他說,據東主員工指出,行兇者是6名華裔及印裔男子,他們分持巴冷刀,共乘一輛黑色轎車到來,雖然案發時,東主的員工在場,卻不敢阻止他們行兇。
他透露,初步調查,相信東主是被人尋仇,因公司被指收購或售賣他人失竊的油棕果,警方于當天清晨6時,在靠近文雙花園,扣留一名印裔男子和一輛裝滿相信是偷竊油棕果的羅厘。
莫哈末拉漢今日中午在記者會上說,依據嫌犯口供,警方再扣留其他涉案嫌犯。共有8名印裔、2名巫裔及2名華裔被扣,並起獲2輛羅厘,其中一輛羅厘載有約2噸棕果。
他說,嫌犯承認在加亨及巴羅偷竊棕果,並把所偷的棕果賣給一家棕果收購公司,該公司老板是2名華裔男子,他們也供出利用他人的名字及戶頭,把棕果賣給一家棕果廠。
他透露,12名嫌犯年齡介于30歲至40歲之間,他們被延扣4天,目前仍有3人在潛逃,即一名印裔男子及兩名華裔男子(即嫌犯所指的華裔老板)
出席記者會有副警區主任依斯邁及刑事調查組副主任哈尼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