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設“仙人跳” 誘男學生歡好 偷拍勒索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 首页
  • 告别式
  • 中国报 CPTV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健身教練設“仙人跳” 誘男學生歡好 偷拍勒索

    被告在密駝路一帶的健身房“設局”。被告在密駝路一帶的健身房“設局”。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23歲健身教練設“仙人跳”,自編自導自演,誘小他2歲的學生深夜到健身房“歡好”,安排同夥拍下畫面,逼對方交1000元(3100令吉)遮口費。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3月22日凌晨12時30分左右,地點是新加坡密駝路一帶的健身房。

    擔任健身教練的廖啟輝(23歲)及梁博遠(22歲)被控刑事恐嚇罪,昨天認罪后被判監2個月。

    案情顯示,廖啟輝去年3月擬出一套計劃,誘人上鉤後趁機勒索,先找了梁博遠,後者再找來鄭姓男子加入。

    按照計劃,廖啟輝會先通過一個男同性戀者常用的手機交友軟件尋找“獵物”,邀請受害人到健身房胡搞。由於他是教練,因此配有健身房鑰匙。

    當廖啟輝與受害人親熱時,梁博遠就用手機拍下,再與自稱是健身房老闆的鄭姓男子恐嚇索錢。

    受害人去年3月21日與廖啟輝結識,之後答應晚上11時許到健身房赴約。兩人聊了一陣子,廖啟輝就帶受害人到二樓的房間脫衣親熱。約兩三分鐘後,受害人發現有人用手機偷拍,驚恐地穿回衣服。

    梁博遠過後就假裝氣憤質問,鄭姓男子則斥責他們破壞健身房名譽,要廖啟輝賠償5000元(1萬5500令吉),否則就報警。廖啟輝假裝用手機匯了5000元,受害人也信以為真。

    鄭姓男子過後就對受害人提出相同要求,還警告他擅闖他人地方可換來兩年監禁。受害人稱銀行只有1000元,最終願意以1000元“成交”。三人之後將款項“分贓”,每人獲得約330元(1023令吉)。

    法官下判時稱被告演技一流,行為狡猾。

    廖啟輝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童年時曾被性侵,常被同學欺負,但被主控官駁斥這不足以構成犯案理由。

    梁博遠的代表律師則表示,當事人不是主謀,在民防部隊服役期間表現也得到讚賞,希望法官能輕判。兩人也已將款項交還給受害人。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利用一流的演技來恐嚇受害人,行為狡猾,而且還濫用警方名義來威脅。

    小知識
    仙人跳

    桃色敲詐,或“色情敲詐”,俗稱“仙人跳”,古稱“美人局”,指的是一種以性關係,或含有性意味、性暗示的互動(不一定有性行為)敲詐人的手法。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