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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選民入稟新山高庭 要求審核選區劃分建議

    周文英(左2起)、黃祥鑾、洪艷美(右2起)和范平東,在潘偉斯的協助下入稟新山高庭,要求司法審核選舉委員會的柔州選區劃分建議。

    (新山8日訊)柔州4名登記選民在前天入稟新山高庭,要求司法審核選舉委員會的柔州選區劃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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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名起訴人分別是范平東、黃祥鑾、洪艷美及周文英,他們在代表律師兼人民公正黨武吉峇都區州議員潘偉斯的協助下,針對埔萊國會選區、振林山國會選區、彭加蘭林丁州選區及士姑來州選區的選區劃分,入稟法庭。

    潘偉斯今早在新山法庭召開記者會指出,他在前日協助4人針對選區劃分入稟法庭,並會在7月3日進行第一次的聽證會,若法庭接受他們的申請,就會進入司法程序。

    “選舉委員會、該會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欣及秘書拿督阿都甘尼將被列為第一至第三答辯人。”

    人數差異太大

    另外,范平東說,柔州最多選民的振林山國會選區有多達11萬9175選民,相較于拉美士國席的3萬7568選民,差距達3.17倍;而埔萊區國會選區的9萬5980選民,也是拉美士選民的2.77倍。

    “選舉委員會已違反聯邦憲法第13章第2(c) 條文規定,即州內所有選區的選民人數必須大致相等。”

    他說,根據選舉委員會資料,柔州有17萬8887選民在選民冊中,沒有附上地址,佔了全柔選民的10.8%。

    “試問沒有地址的選民,選舉委員會要如何判斷這些選民在哪一區投票?或如何證明他們是正式選民還是幽靈選民?”

    他也舉例,一些選區被劃分后,涉及超過一個地方政府,這也違反了聯邦憲法第13章第2(d)條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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