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富太索950萬”案 案展7月12日過堂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 首页
  • 告别式
  • 中国报 CPTV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綁富太索950萬”案 案展7月12日過堂

    綁架富太案4名被告一臉嚴肅,被警方押抵古來推事庭。

    (古來19日訊)轟動全國的“綁富太索950萬”案,4名被告一改上次的笑容滿面,今早抵達古來推事庭時一臉嚴肅,低頭步入犯人欄,此案再度展至7月12日過堂。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主控官莫哈末利端指出,與此案有關的脫氧核糖核酸報告已經出爐,目前正等待副檢察司擇日將此案,移交新山高庭開審。

    古來推事阿末法力聽取主控官的匯報後,決定將案件展至7月12日再度過堂。

    4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諾拉菲卡說,由於推事沒有權限審理此案,目前正等待高庭的允許,擇日移交高庭審訊。

    她說,她是受被告辯護律師位於吉隆坡的律師所委託,今日代表4名嫌犯出庭。

    4名被告分別為馬祖祥(31歲)、李發賢(30歲)、蘇偉倫(35歲)及阿古斯丁努斯(39歲)(人名皆譯音),4人在1961年綁架法令3(1)條文下被控,可與刑事法典34條文同讀與被定罪。

    有別于5月24日過堂,當時被告帶笑上庭。

    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為死刑或終身監禁,如被判終身監禁,嫌犯必須接受鞭刑。

    案情顯示,今年2月21日晚上7時25分,4名綁匪闖入古來太子城一所民宅,綁架44歲華裔女子江玲玲,並將她囚禁在哥打丁宜縣邊佳蘭的空屋。

    綁匪事后向婦女丈夫黃德龍(44歲),勒索500萬新元(約1585萬令吉)贖金,后者交付贖金后,警方于3月13日至19日之間,陸續逮捕嫌犯。

    ↓↓相關新聞↓↓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