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城警方拒被收買 女卜基和洋妓女雙雙判監4週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 首页
  • 告别式
  • 中国报 CPTV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獅城警方拒被收買 女卜基和洋妓女雙雙判監4週

    被告于曉蓉希望通過賄賂警員能讓對方放她一馬。(檔案照)
    被告于曉蓉希望通過賄賂警員能讓對方放她一馬。(檔案照)

    (新加坡18日訊)一名女卜基和一名涉嫌賣淫洋女,不顧警告,分別向獅城警員行賄,想讓警員放她們一馬,兩人雙雙被判坐牢4週。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聯合晚報》報導,48歲的中國籍被告于曉蓉和26歲的哈薩克斯坦籍被告伊莉娜,分別因試圖行賄,面對一項觸犯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兩人昨天分別認罪後,雙雙被判坐牢4週。

    根據案情,持有長期探訪證的被告于曉蓉,去年7月17日在新加坡賽馬公會非法收取賭注,充當卜基被捕。

    她當晚被帶回裕廊警署,在錄口供的過程中試圖向警員行賄。

    她用華語向警員說:“我可以給你1000元(約3100令吉)請你喝茶嗎?請你幫我,可以給我一次機會嗎?讓我改過不要控告我。”

    儘管警員警告她行賄牴觸法令,于曉蓉在半小時後,又重提行賄一事,希望警員能網開一面。

    根據控狀,另一名被告伊莉娜則在今年6月28日,出現在紐頓路一帶的一間酒店的客房內,因被懷疑參與賣淫活動,而遭警方問話。

    在問話過程中,伊莉娜的拇指和食指輕輕交錯,比了一個數錢的姿勢。

    警員意識到被告試圖行賄,便堅決的告訴她行賄違法,並警告被告其行為會被警員隨身配備的攝像機拍下。

    儘管如此,伊莉娜隨後問警員能否關掉攝像機,並從抽屜中取出2150元(約6665令吉)試圖賄賂警員,讓她搭飛機回家。

    貪污調查局(CPIB)昨天發表文告,企圖賄賂和行賄是嚴重的罪行,罪成的最高刑罰是罰款10萬元(約31萬令吉)、坐牢5年或兩者兼施。

    文告也強調新加坡對賄賂秉持“零容忍”態度。

    ↓↓相關新聞↓↓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