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寶馬發現焦屍案】1人獲釋1轉污點證人 2嫌犯被控謀殺罪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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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燒寶馬發現焦屍案】1人獲釋1轉污點證人 2嫌犯被控謀殺罪

    韓立廷(左)和曾培華被控謀殺罪,曾培華左眼出現瘀青。

    (古來15日訊)“火燒寶馬發現焦屍案”的兩名嫌犯,今早被控謀殺罪名;另一名嫌犯轉作污點證人,另一嫌犯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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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古來的韓立廷(32歲,譯音)及來自笨珍的曾培華(33歲,譯音)被控在今年7月16日午夜12時至凌晨2時,在武吉峇都馬來甘榜的路旁,謀殺藍國寶(28歲,譯音),並放火燒車和屍體,試圖毀滅證據,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並在第34條文下同讀,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由于需等待死者化驗報告進行脫氧核糖核酸(DNA)比對,推事阿末法力決定將案件展延至10月16日過堂,禁止被告保外。

    據悉,兩名被告與死者是朋友關係,三人皆是自僱人士。

    兩名被告在步出推事庭時,以衣服遮臉避免曝光,其中一名被告的親人助被告遮擋媒體鏡頭。

    警方在案發后逮捕4名嫌犯助查,並在上週二申請延扣7天助查,其中一名37歲嫌犯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18條文下獲口頭保釋,轉做污點證人;另一名35歲男子則被無條件釋放。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羅斯蘭,被告代表律師各為穆哈末和葉智凱。

    本案于7月16日凌晨3時,在古來武吉峇都馬來甘榜的小路旁揭發,民眾發現一輛寶馬轎車燃燒,即通知警方及消拯局。消拯員滅火后發現司機座有一具焦屍。

    來自馬六甲的唐文達原是嫌犯之一,因有不在場證據,獲當庭釋放,他也坦然面對媒體鏡頭。

    唐文達在上網  證實不在場

    網絡直播達人在事發時正在上網,有不在場證據而獲釋!

    獲釋嫌犯是唐文達(Sparrow Tong 486),來自馬六甲。

    其父親唐水良週二出現在古來推事庭,並向媒體指出,兒子因為借出馬賽地轎車給友人,結果被利用幹案,連累兒子被懷疑涉案,扣留了兩個星期。

    他說,兒子是在本月1日在馬六甲被拘捕,並帶到古來接受調查。

    他說,兒子是網絡直播拍賣達人,因為此事影響兒子的網賣生意,但經過警方調查后,知道兒子在事發期間正在上網,擁不在場證據。

    “清者自清,法庭終於還了兒子一個公道。”

    寶馬轎車被燒后,發現車內有具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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