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柔佛頭條】公寓升降機按鈕4樓直升6樓 5樓泊車場消失了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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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柔佛頭條】公寓升降機按鈕4樓直升6樓 5樓泊車場消失了

    公寓業主發現升降機上的按鈕經調整后,少了5樓的按鈕。
    升降機顯示器上顯示是3樓,但到達泊車場時,卻出現4樓的牌子。

    報導/攝影:吳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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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山25日訊)消失的公寓5樓泊車場。

    位于新山淡杯的某公寓,該管理層近來被指以重新調整泊車場及升降機為由,令公寓5樓的泊車場平白消失。

    《中國報》記者接獲讀者投訴前往了解,果不其然,升降機按鈕于4樓后直接升往6樓,5樓竟然消失。

    該公寓10樓的一名業主周彩芬(28歲,家庭主婦)向《中國報》反映,最近她趁週末回鄉數天后,發現公寓1樓的泊車場被管理層以警戒線圍起,升降機5樓的按鈕也消失,原來管理層在期間重新調整了升降梯樓層。

    有關調整,將1樓變成了G樓(Ground Floor,底樓),而5樓則變成了4樓。

    她說,根據買賣合約,她原本購買的泊車場應該是在4樓,突然,導致她的泊車位被“自動”升了一樓,她必須去到現在的“5樓”,也就是“4B樓”泊車。

    她說,不止她一戶受影響,受影響的有兩棟公寓住戶,估計超過200多戶會受到此次的調整影響。

    公寓泊車場沒有興建行人走道,業主們去取車時,需要冒險與汽車共用一條車道。

    她不滿管理層的做法,不僅對她日常生活帶來不便,並違反合約內容,導致將來若她要出售公寓單位,則出現泊車位與合約不符,她不知道該如何與買家解釋。

    根據周彩芬了解,管理層這樣的做法,是因為發展商原計劃是將5樓泊車場,開放售賣額外泊車位給公寓業主。

    她說,然而,位于5樓的泊車位的銷售似乎不理想,發展商反倒將5樓泊車場開放給原有住戶泊車,並將1樓的泊車場關閉,以用來售賣額外的泊車位。

    業主們不滿管理層擅自調整泊車場樓層。
    其中一棟公寓的大廳只設有兩道狹窄梯級供住戶上下搭升降機,讓業主感到非常不滿。

    業主指設施如同組屋

    業主指公寓問題一籮筐,泊車場設計有缺陷、保安員值勤時睡覺及公寓大廳只設有一道窄小樓梯供上下樓,猶如是高級組屋。

    周彩芬召集了數名業主接受訪問,這些業主申訴,花了30至50萬令吉不等購買公寓單位,沒想到一堆問題。

    其中,他們最不滿的是泊車場的設計存有缺陷,上下都會刮到汽車底部,也對安全結構質疑。

    例如從升降機一出來就是汽車下坡之處,行人也要與汽車共用車道。

    此外,一戶公寓A座業主說,他的樓下大廳只有兩個狹窄的梯級供進出,完全想像不到這是公寓應有的設施,讓他有感住在組屋。

    也有業主不滿管理層讓旅行巴士載著遊客進入公寓範圍,讓遊客下榻在公寓內,且保安形同虛設,數個月內已發生幾次破門行竊案。

    外人自由進出
    林先生(38歲,新加坡電子生產協調員)
    我即將要遷入居住,而我非常在意公寓的保安問題。
    據我了解,從今年1月拿鑰匙,到3月有人陸續遷入至今,公寓內已發生至少3次破門行竊案。
    外面人士都能自由進出公寓,據我了解,甚至有保安員向外人收取10令吉,擅自讓他們進入公寓使用設施。

    樓樓梯級狹窄
    巫先生(35歲,司機)
    我住在公寓A座,而令我無法忍受的,A座公寓底樓,只有兩個狹窄的梯級,供住戶上下樓,而沒有輪椅走道及遮雨處等。
    平日下雨,我們就要冒著雨上下車,行走不便的年長人士也都無法上下樓。
    經過投訴多次,發展商方面也完全沒有採取任何后續行動。

    左:巫先生/右:陳國友

    感覺貨不對辦
    陳國友(38歲,司機)
    當初在買公寓單位時,銷售員說的天花亂墜,什么都有,但實際住進來后,發現不是這麼回事,感覺貨不對辦。
    發展商當初也承諾會免費兩年的管理費用,難道免費的管理就應該是這樣的嗎?
    發展商方面會在明年1月就交接,我們目前也正打算成立居居委員會,但發展商說最快會在今年12月才協助我們成立,時間非常倉促,根本是不讓我們有時間去追究問題。

    旅巴載遊客入住
    林淑琦(28歲,服務業)
    平日晚上11時至凌晨12時,有代理帶客戶上門看單位,並不出奇。
    然而,我有次在凌晨3時30分左右回到公寓,發現竟然有代理在這個時間安排人前來看單位。
    我也經常看到幾輛旅行巴士載著外國遊客進入公寓,讓遊客下榻在公寓,這些公寓管理層都不理會。

    發展商:住戶同意改樓層名稱
    5樓改為5A 沒消失

    (新山25日訊)公寓發展商回應,該棟公寓的5樓並非消失,僅是樓層名稱重新細分后,同一樓層根據斜坡區分為A和B兩個部分,原本的5樓目前以5A的方式存在。

    該公寓發展商執行總監張先生(41歲)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澄清,公寓泊車場樓層名稱的更動,並非該發展商私自做主,這項決定是經由發展商與公寓住戶開會商談后,雙方認為樓層細分會更容易辨識、更加方便,雙方才同意進行。

    他說,該公寓設計符合買賣合約(SPA)、馬來西亞建築師委員會以及新山市政局的條規打造,若有任何修改,絕非隨意能更動。

    “發展商為此已花費6萬令吉,進行樓層重新劃分,包括修改升降機升降設置、重新製作牌子等。”

    他強調,該發展商在售出公寓后,沒有擁有任何公寓產業,因此絕對沒有出售泊車單位。

    “樓層名稱更動僅是影響樓層顯示,泊車位還是根據當初所設,不會造成影響。”

    針對有業主指保安員在值勤時睡覺,他說,此問題應交由管理層回應,提升保安工作水平。

    他說,該公寓另設有輔警巡邏,更是對住戶提供的多一層保障。

    針對公寓出現旅行巴士,他說,部分業主把公寓單位充當民宿出租,發展商無權干涉購屋者出租單位的權力。

    他指出,發展商樂意與事主見面商談,同時保留對事主進行法律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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