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腦死捐6器官】為兒簽捐器官文件很痛心 可救人性命 父不後悔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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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腦死捐6器官】為兒簽捐器官文件很痛心 可救人性命 父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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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進聖在靈柩旁望著兒子的遺容,對孩子捐6器官善舉不言悔。
    死者家屬、親友和同學們,在靈堂前誦經念佛。
    死者張竤斌出事時的摩哆倒在路旁。
    肇禍轎車車頭和擋風玻璃嚴重損毀,顯見撞擊力之大。

    (昔加末8日訊)父親簽署捐贈器官文件時曾痛心不已,但想到兒子6個器官可捐出來並救他人性命,頓時豁然欣慰,也對此決定不后悔!

    少年張竤斌“車禍捐6器官”事件,其父親張進聖(47歲)今早在喪府受訪時,對替孩子做了遺愛人間善舉感欣慰。

    “簽署捐贈器官文件時心痛不已,但知道兒子的6個器官完好可捐贈再救人性命,我是高興多過於傷心。”

    他透露,昔加末核心醫院的主治醫生強調要捐贈器官必須把握黃金時間,在器官還未衰歇前取出體外,兒子的心臟、肺、肝、腎臟、眼角膜及左右大腿骨都完好可以捐贈,當下他就毅然決定簽署捐器官文件,對此決定也不後悔。

    他指出,兒子的取器官手術於昨天凌晨3時許進行,直到上午11時才全部結束,來自國家心臟中心、士拉央醫院、吉隆坡中央醫院的特別醫藥團隊,連同昔加末醫院骨科專科醫生把6個器官取出,再輪流由直升機運往首都。

    “最先取出的器官是兒子的心臟,當孩子出事入院時,瞳孔已放大和昏迷指數是3,所以醫生已表明情況不樂觀,直到最終宣告腦死後,我和妻子才當下決定讓孩子捐器官。”

    他透露,夫妻倆曾在已昏迷的兒子耳邊輕聲說捐贈器官一事,並盼有緣來世再續親情,同時也不過問受惠者身分,有緣者自會接受孩子的器官。

    18歲的張竤斌(中六生)于本月4日下午1時許,騎摩哆從大姑家擬返回拉美士興業花園的住家時,在某個路口不幸遭轎車撞倒,頭部受重創積血,醫生于昨天凌晨12時證實其腦死,父母決定讓兒子遺愛人間,捐出6個器官。

    張進聖:“若肇禍轎車司機欲靈前祭拜致歉,家屬不會抗拒。”
    死者張竤斌。

    不阻肇禍司機靈堂祭拜

    不阻肇禍司機到靈堂祭拜愛兒。

    父親張進聖說,若肇禍華裔司機(新山人)欲到兒子靈前祭拜致歉,他不會抗拒,並稱兒子能捐器官救人,也不會跟對方計較,車禍事故交由警方查辦。

    “肇禍司機事發時從昔加末擬返回新山,在撞倒兒子後曾到醫院向我們致歉,過後迄今並無現身,我們也已針對車禍事故報案,還是覺得該司機不應在公路上快速駕駛。”

    他坦言,兒子的60歲外婆最初激烈反對捐器官,老人家如刀割的心情可以理解,隨後在外婆的弟弟開解下,才應允讓外孫捐器官。

    他披露,因天生腦神經發育缺陷致雙目失明的14歲兒子張竤駿,對兄長驟逝深感悲痛,平日從新山特殊學校返家度假時,總是由二哥照顧,所以每每看了二哥遺容,又跑到房內哭泣,令人心酸。

    張竤斌靈柩于週四下午1時許運抵居家,死者一些同學陸續到喪府誦經和弔唁,認為死者捐器官大愛之舉值得看齊,死者將於週六上午11時舉殯,在利民達富貴山莊火化場火化,骨灰安置在拉美士觀音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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