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鄰居貓與自家貓“歡好” 狂躁老漢亂刀砍死鄰居貓咪
獅城1名案底纍纍的怪老漢,因不滿鄰居的貓與自己的貓交配,以36公分長的菜刀砍到鄰居的貓咪腸穿肚爛慘死,今早被判7年預防性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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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史布納路組屋的被告陳培新(67歲)面對5項控狀,包括虐貓,恐嚇以及私吞贓款。
控方以其中三項加以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他上月29日認罪,今日被判。
根據案情,被告和鄰居去年底曾因喂貓事件而產生心結,當時鄰居不爽他擅自餵食自己的貓,導致太飽吃不下自己的昂貴貓食,被告當時還挑戰他單挑,稱自己曾因捅人坐牢。
事發當日,被告將三隻貓咪放出屋外,不久後發現鄰居家的貓咪竟在和他的一隻貓交配。被告想到他的貓還在生病,變得非常憤怒,衝上前去趕走鄰居的貓。
豈料鄰居的家貓一小時後再回來找病貓交配,被告一怒之下拿起36公分的大刀,狠狠地砍向貓肚,導致它血流一地,腸穿肚爛倒在樓梯口。貓咪送院後,因手術費太貴,主人無法支付,最終過世。
但被告不知悔改,兩個月後又因貓的事情,恐嚇鄰居的11歲外甥,稱自己曾是殺人犯,要割他喉和丟他下樓。
當時11歲男孩看到被告吹口哨又逗他的貓咪玩,只是告訴被告會把貓咪抱走。
被告案底纍纍,17歲就開始犯罪,曾6次被控前後因蓄意傷人、持械搶劫等被判監和打鞭等,最後一次是1996年,因誤殺而入獄,過後在2010年被獲得釋放。(人名譯音)
主控方指被告有預謀幹案殺貓,才會特地從牛車水購買了一把36公分長的刀子,還用藍色毛巾包住藏在住家大門後,殺死一隻無助的貓咪,而干案後更把凶刀丟棄,想要毀滅證據。
此外,控方也指被告容易動怒,每次一生氣就犯罪,因而重犯的幾率很高。
控方也說,被告曾因反社會性格而住進心理衛生學院,但心理醫生指這不是因精神病引起的,當他受挑釁或在爭吵時,使用暴力解決問題的風險處於中等到高等之間。
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被告早前干案都是因為吸毒,但他已戒毒了;至於他的反社會性格是因為參加幫派,但他也和他們斷絕來往了。
律師說,被告過去7年都沒干案,這次沒對他人造成任何傷勢,而他年事已高,懇請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