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系統失誤 港女商人反覆領逾百萬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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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賭場系統失誤 港女商人反覆領逾百萬

    女商人何文育與兩名同謀挪用濱海灣金沙賭場的102萬9200元獎勵現金,被判坐牢介於12至26個月。(檔案照)

    (新加坡30日訊)賭場系統出現失誤,香港女商人發現後,找來兩同黨反覆領取多達102萬餘元(逾316萬令吉)的獎勵現金,再換成籌碼在賭桌上贏回現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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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庭法官認為3人行為猶如撿到錢包後,收起裡頭的現金,構成挪用罪名,因此駁回他們的上訴。

    媒體日前報道,女商人何文育(38歲)及印度商人法裡德(42歲)和莎巴娜比(34歲),被指於2014年在濱海灣金沙賭場,勾結詐領102萬9200元的金沙獎勵現金(Sands Bonus Dollars)。

    除了遭賭場起訴,3人也面對刑事控狀,包括不誠實挪用及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等罪名。

    由於案件涉及賭場運作的敏感資訊,因此進行了20多天的閉門審訊,國家法院法官過後判3名被告罪成,女商人、男同謀和女同謀分別坐牢21個月、26個月和12個月。

    審訊揭露,女商人符合資格可向賭場領取100元(約310令吉)獎勵現金,但她利用自動機器領取時發現系統失誤,讓她能夠反覆領取獎勵現金。

    女商人於是找來生意夥伴幫忙領取獎勵現金,次數多達1萬292次,一共獲到手102萬9200元獎勵現金。他們再把獎勵現金換成籌碼,通過賭博贏取現金,在7天內賺取87萬5133元(逾270萬令吉)。

    3人不服罪成,上訴至高庭,高庭法官施奇恩昨天宣判,駁回上訴,並維持原有監刑。

    法官說,被告們行為猶如人們撿到錢包後,私自收起裡頭的現金,這樣的行為具有不誠實意圖。

    法官認為,他們清楚知道賭場才是這些現金的“主人”,被告們沒有任何留住現金的借口,所作所為構成刑事挪用罪。

    3名被告要求展期1個月才入獄服刑,獲得法官批准。(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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