鑾警區主任:讓警方記錄防範 遇罪案 必須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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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鑾24日訊)民眾一旦遇到罪案時一定要報案,好讓警方記錄在案,才能有效防範罪案。
居鑾警區主任莫哈末拉漢助理總監說,很多人因為怕麻煩,所以碰上罪案如住家入賊或車窗被砸等,都不報案。
他說,不報案就表示事主所在的地區,屬于罪案“白區”,警方就不會派人到有關地區巡邏,就無法制止罪犯造案。
“報案不一定可以捉到犯人,也不一定可取回失去的財物,卻可防止罪案發生。”
莫哈末拉漢昨晚在居鑾中華總商會、居鑾華文獅子會、居鑾獅子會及馬來西亞防范罪案基金理事會(居鑾區會)聯辦的安全防恐講座會,致詞時這么說。
他在會上呼吁民眾與警方配合,提供訊息給警方,一同打擊罪案。
罪案減少 人民仍缺安全感
講座會主講人陳國殿副警監演講時,也提到報案是需要的,他說,罪案率有減少,但人民依然沒有安全感,這是因為有很多罪案事件沒有報案,警方公佈的罪案率並未反映真正的情況。
他說,受害者要為他人著想,去報案,警方掌握了情況,派員巡邏,就可制止罪犯再造案,避免再有人受害,這樣治安肯定會有改善,但如果不報案,就永遠無法知悉真正的治安情況。
陳國殿也提醒民眾發揮守望相助精神,與警方配合打擊罪案,也不要忽視極端組織“伊斯蘭國”對我國的安全威脅,尤其是華社,千萬不可認為此組織與華社無關。
較早前,居鑾警區副主任依斯邁副警監簡單匯報居鑾罪案率,同時吁請提供情報給警方,24小時熱線為776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