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兒子去世‧女兒才6歲 婦女盼獲居留權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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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兒子去世‧女兒才6歲 婦女盼獲居留權

    鄭寶寶(左起)與李秀雅在巫程豪、吳麗珠、阿麗娜及李慧儀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敘述不幸遭遇。

    (振林山2日訊)丈夫及兒子先后因癌症去世,女兒目前僅有6歲,印尼籍華裔婦女無法申請到本地居留證,面臨三重打擊,她希望內政部基于人道,批准其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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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在士姑來皇后花園第53座組屋的印尼籍華僑婦女鄭寶寶(42歲),與大馬籍丈夫李國添結婚后,育有一對兒女。

    她的丈夫原本在新加坡擔任按摩師,去年被診斷罹患肺癌,並于去年9月去世。不料禍不單行,丈夫去世不到一年,其16歲兒子李健順,今年也被診斷罹患淋巴癌末期,在政府醫院治療3個星期后,于今年5月1日去世。

    鄭寶寶如今面臨第三重打擊,她因丈夫及兒子相繼去世,不是本地公民的她,沒有了申請居留的贊助人,只能申請社交簽證,並將于2019年到期,屆時必須回返印尼。

    她今日在民主行動黨士姑來區州議員巫程豪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敘述不幸的遭遇。

    她說,她于2014年開始多次申請永久居留權,丈夫李國添是他的贊助人。當時,移民局並沒有批准她的申請。

    “警方政治部人員曾上門面試,后來不了了之。我也不知什么原因,我會說馬來語,且在大馬居住了18年,應該已符合條件成為永久居民。”

    鄭寶寶目前持有社交簽證,不能公開工作,且要撫養一名6歲大的女兒李秀雅,一旦被逼離開大馬,將面對很大問題。

    “希望內政部儘速批准我的永久居留權,讓我能夠在本地居留,撫養女兒。”

    出席者包括民主行動黨振林山區聯委會宣傳秘書吳麗珠、士姑來州議員辦公室助理李慧儀及阿麗娜。

    巫程豪:應有標準機制
    讓合規者成公民

    巫程豪指出,內政部應設立一個標準機制,讓符合資格的外國人能申請成為永久居民或公民。

    他說,鄭寶寶的案例是一個值得同情的個案,對方在我國已居住18年,而且與本地人結婚,育有子女。

    “如今鄭氏的丈夫及兒子已去世,內政部應基于人道,給予對方一個永久居民的地位,讓對方留在我國,撫養女兒。”

    巫程豪于上月17日陪同鄭寶寶到移民局提呈申請,而上月31日,他正式以州議員身分致函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要求部長批准鄭寶寶的永久居留權。

    “根據憲法,鄭寶寶符合需要的條件,她在本地居住了18年,而且會說馬來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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