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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診所未持合法執照 醫生與合夥人罰6萬
(新山14日訊)一家私人診所由于未持有合法營業執照,一名醫生及合夥人各被罰款3萬令吉,此外診所另被罰款4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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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分別是身為醫生的曾家泉(32歲)及其合夥人魏春成(32歲),他們前日在新山地庭,被控在位于士姑來努沙碧斯達里再也花園經營的皮膚中心診所,未向衛生部註冊下運作。
被告牴觸“1998年私人醫療保健設施和服務法令”(Act586)第4(1)條文,根據有關法令5(2)(b)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及每天5000令吉。
此外,被告魏春成被控身為合夥人,在今年2月27日下午3時10分,在相關診所非法營運,觸犯上述相同法令。
法官慕哈末凱利宣判,兩名被告各被罰款3萬令吉,此外診所另被罰款4萬令吉。(名字皆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