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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神秘繩射“火箭” 水喉匠罰4500新元

    49岁水喉匠欧忠龙今早在国家法院承认不当使用爆炸物质的罪名。(档案照)

    (新加坡15日訊)50歲水喉匠在父母親藥材店收拾東西時,找到一支筒狀“神秘物”,出於好奇拉啟物件繩子,結果白煙冒起,“火箭”射出飛往店鋪對面的小販中心,水喉匠事後才得知誤發信號彈釀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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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歐忠龍昨日上午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兩項控狀,包括疏忽使用和違法擁有爆炸物,他被判罰款4500新元(約1萬3628令吉)。

    “聯合晚報”日前報導,今年9月26日下午4時30分左右,宏茂橋哥本峇魯(Kebun Bahru)小販中心外有人發射“火箭炮”,射向小販中心裡的攤位。

    事發時,小販中心水果攤“宏茂橋鮮果屋”前突然飛來一團火球,撞向攤位。

    攤主用鐵鉤把“火球”往外鉤,火球在不遠處的桌子下停下來後,還繼續噴出高達一米的火,燒了半分鐘才被人用滅火器熄滅,幸好沒有人在事件中受傷。

    肇禍的被告是一名自僱水喉匠,父母親在小販中心旁邊的店屋經營一家藥材店。

    案情顯示,被告多年來有撿起和收藏廢棄物的習慣,並且把物品收存在藥材店裡。

    由於藥材店的店面得在9月底轉交給新租戶,案發下午4時,被告在店裡收拾東西時,在架子上找到一個橘色的筒狀物件,兩端有紅色蓋子,物件上滿是灰塵,被告猜測這是他在五年前搜回來的舊物。
    因為店裡光線不足,被告拿著物件走到店外,打開紅色蓋子,看見裡頭有一個長方形按鈕及一個扣針。

    被告出於好奇,按下長方形按鈕,但沒有動靜。他於是把物件擺在腰間,對著小販中心的方向,然後拉啟物件上的繩子,結果冒出一團白煙。

    被告見狀嚇到,趕緊回到店裡關上門,把物件放回到架子上。

    約10分鐘,消防車抵達現場,被告前去小販中心查看,才得知自己闖禍。

    警方調查後發現,“神秘物”是一種信號彈,一般在海上發生緊急意外的時候使用,屬於爆炸物的一種。(人名譯音)

    資料取自:新加坡“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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