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後潛逃大馬 獅城男21年後回國遭捕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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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後潛逃大馬 獅城男21年後回國遭捕

    被告去年8月28日從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被捕。(檔案照)
    被告去年8月28日從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被捕。(檔案照)

    (新加坡10日訊)男子偽造文件欺騙銀行發出信用卡,被控後潛逃,在大馬開咖啡店組織家庭,21年後因父親患肺癌,為照顧父親回國,結果在兀蘭關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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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晚報》報導,當年24歲的被告陳世偉,如今已46歲。

    他今天承認18項偽造文件欺騙罪。控方促請法官判監36個月,律師則要求判監24個月。法官展期本月17日下判。

    案件發生在1996年,被告的朋友謝偉明發現被告帶在身上的買屋合約和租屋合約。文件上有3名男女趙春發、鄧金琳和洪水蓮的資料,包括名字、身分證號碼、地址和簽名。

    謝偉明建議利用這些資料申請信用卡來用。被告以為自己並沒有直接參與,應該不會受牽連,答應幫他。

    之後,被告協助謝偉明偽造授權書,向國內稅務局索取估稅通知書。他也幫謝偉明填寫信用卡申請表格。他每提供一個人的資料能獲得200元到300元(約600令吉至900令吉)。

    從1996年2月到8月,被告和謝偉明以偽造的授權書索取4張估稅通知書,利用他人的名義申請信用卡。

    他們共呈交12份信用卡申請表格,其中6份獲得批准。謝偉明把信用卡拿去刷,總共刷掉3萬4000餘元(約10萬令吉)。

    被告過後被捕,謝偉明潛逃。被告於1996年8月31日被控,11月8日棄保潛逃。他花300元雇一名私召車司機載他到馬來西亞。他是在去年8月28日從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被捕。

    朱時生律師求情說,被告逃到馬來西亞,過著“逃難”生活。他後來經營咖啡店,與當地一名女子同居,育有兩個女兒。

    去年8月,當被告聽說父親患肺癌,為了照顧父親,做孝順兒子,他決定回國。

    與此同時,女兒也已經長大成人,能夠照顧自己,也促使他回國。(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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