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致死同鄉控誤殺 尼泊爾外勞判監22年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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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年前致死同鄉控誤殺 尼泊爾外勞判監22年

    (麻坡15日訊)尼泊爾外勞兩年前致死同鄉,今日在麻坡高庭下判,法官基于被告誤殺罪名成立,判處被告22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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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瑟斯蘇占(20歲),來自尼泊爾,被控于2016年6月4日晚上11時至11時50分間,在巴口7英里半某家具廠宿舍,致死當年36歲的同鄉兼同事宏巴哈杜,牴觸刑事法典第304(a)條文。

    被取笑賤民發怒失理智

    被告早前在庭上自辯時透露,兩人當時在喝酒后,因死者取笑他為賤民,令他一怒之下失去理智,發生爭執時用刀子刺向死者。

    高庭法官拿督威拉哈麗扎宣判時指出,基于被告誤殺罪名成立,判處入獄22年。

    此案主控官是拉希達,被告辯護律師拿汀卡哈仁隨后則說,將代表被告向法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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