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媽臥房斃命案 男友認誤殺 監18年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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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親媽媽臥房斃命案 男友認誤殺 監18年

    田家發(前右)被判誤殺,坐牢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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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坡21日訊)3年前的“新加坡籍單親媽媽住家臥房離奇斃命”案,同居男友承認誤殺罪名,判監18年。

    被告田家發(47歲,譯音)原本被控謀殺罪,麻坡高庭法官拿督威拉哈麗嘉今日判被告謀殺表罪不成立,但有證据證明被告的行為導致單親媽媽死亡,諭令控方修改控狀控被告誤殺。

    被告在通譯員翻譯后點頭表示明白控狀,並表示認罪;法官判處被告坐牢18年,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被告被控于2014年6月24日凌晨12時至早上8時,在居鑾優景苑一間雙層排屋內致死43歲的吳寶妹,牴觸刑事法典第304(a)項條文;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處最高30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案情指出,被告田家發從事地磚裝修臨時工人,與女死者同居6年,被告在案發時剛從外面喝酒回家,與女死者在睡房內發生口角,在沒有意識下,錯手致死女死者。

    被告代表律師維傑在庭上替被告求情時說,被告當時喝酒,在沒有意識下釀成大禍,但被告沒有使用武器,並非蓄意致死女死者,案發后被告也沒有逃跑,而是在客廳睡覺,被捕時已向死者家人道歉,並在監獄里虔心悔過。

    主控官拉希達副檢察司指出,此案涉及一條寶貴的生命,法庭應判以適當懲罰,以讓社會警惕。

    被告代表律師維傑休庭后,向媒體陳述審決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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