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取走護照失蹤 青年被逼偷渡回印尼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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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取走護照失蹤 青年被逼偷渡回印尼

    (新山5日訊)代理取走護照便不知所終,來馬討生活的印尼青年稱在“無路可走”的情況下,唯有付2000令吉偷渡回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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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馬水警行動部隊第二區(淡杯)于3月初的凌晨2時,在邊佳蘭展開取締行動中,埋伏后逮捕11名男女印尼偷渡客,年齡介于20歲至65歲。

    來自印尼佛羅列斯的男子威特(29歲)稱,他在柔州烏魯地南工廠任職2年,其實最初是經由航空合法入境大馬,並把護照交到有關代理手中,但沒料到對方之後帶著他的護照跑路,造成他突然變成非法逗留。

    他坦言,在大馬工作儲蓄一筆錢后,已足夠返家輔助家人,便想回國,因此付了2000令吉冒險偷渡,與他同船的有50人,有的人很幸運沒有被逮著,成功脫身。

    去年沙阿里(左2起)興印尼廖內省水警部隊副指揮官哈里等曾討論雙邊偷渡情況。(檔案照)

    大馬水警行動部隊第二區(淡杯)副指揮官沙阿里接受《大都會日報》訪問時說,當偷渡船隻遭發現時,距離海邊近80尺至100尺的海上,偷渡者被舵手勒令從船上跳下水,游泳到岸上。

    他相信,當中有偷渡客如不諳水性,恐會溺斃,在取締行動中,共數十名偷渡客在黑暗的水中逃逸。

    據了解,偷渡客從印尼水域非法入境我國境內,在長達約1小時45分鐘過程中,也不會準備救生衣。

    該隊在這項取締行動中,搗毀一個在峇淡島專門協助偷渡客,非法入境大馬工作的偷渡集團。

    他說,去年截至11月28日,該隊逮捕18名涉及水路偷渡活動的舵手與758名偷渡客,其中4名舵手是本地人,絕大多數是印尼偷渡客,充公價值106萬4410令吉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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