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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載特殊少女回家起色心 中年判監28年打10鞭

    被告阿末胡賽因,被判坐牢28年兼鞭笞10下。

    (峇株巴轄7日訊)巫裔中年幫忙接送患有學習障礙的15歲少女放學,日久竟起色心,把她載回家姦污,結果換來監禁28年兼鞭笞10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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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阿末胡賽因(57歲),昨天在峇株巴轄地庭被判強奸罪名成立,法官安南有此裁決。

    峇株巴轄警區主任阿都華希助理總監說,巫裔受害人就讀四加亭國中特殊教育班,來自單親家庭,在家中5名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打從7歲就認識被告。

    被告也有一名屬于特殊孩童的女兒,因與受害人就讀同一所學校,受害人母親(50歲)因需要工作,就以付費方式,托被告順便從學校接送受害人放學回家。

    阿都華希說,去年8月某一天下午5時,被告如往常般從學校載受害人回家,卻把受害人載到自己位于巴力拉惹的住家,在家中浴室姦污受害人,再把她載回家。

    “去年9月7日下午5時,食髓知味的被告再次把受害人由學校接回住家,同樣在浴室姦污受害人。”

    阿都華希說,受害人老師去年9月11日,在課堂講解“女性安全”課題時,覺察到受害人神色有異,帶她到辦公室進一步詢問時,受害人透露被告曾2次把陽具放入其私處。

    老師過后馬上聯絡受害人母親,母親連忙帶女兒去警局報案,並到醫院檢查。醫生證實受害人的私處有破裂痕跡。

    據老師透露,受害人13歲時也曾被人強姦。

    被告過后被捕,去年9月22日被控上峇株巴轄地庭,但被告不認罪。昨天下判時,終換來坐牢兼鞭刑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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