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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競爭委員會 查Grab收購Uber是否侵犯競爭原則
(新加坡30日訊)新加坡競爭委員會今日聲稱,有合理理由懷疑私人召車業者優步(Uber)把其東南亞業務脫售給競爭對手Grab的交易,侵犯競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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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報導指出,該委員會已經開始調查此宗交易,並要求優步和Grab維持其交易前獨立定價的臨時措施。
優步和Grab週一宣布脫售與收購交易,標誌著美國的優步公司從亞洲市場撤退。
在上述交易中,Grab將收購優步(Uber)在柬埔寨、印尼、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的業務和資產,而優步可獲Grab公司27.5%的股權。現有優步總裁科斯洛沙希則將加入Grab董事會。
優步過去兩年已陸續撤出中國和俄羅斯等市場,把業務轉賣給當地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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