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買賣液化石油氣 貿消局突擊2店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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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非法買賣液化石油氣 貿消局突擊2店

    柔州貿消局執法人員起獲液化天然氣等物品。
    柔州貿消局執法組突擊其中一家住家式商店,揭發涉嫌液化石油氣非法買賣活動。


    (新山12日訊)柔州貿消局執法組突擊兩間涉嫌液化石油氣非法買賣活動的商店,起獲市值10萬5928令吉20仙的液化天然氣等物品。

    貿消局今日指出,該局分別于本月5日和11日,在新山快樂花園及古來沙令路的兩間商店展開突擊行動,揭發非法買賣液化石油氣活動。

    執法人員發現兩間商店藏有液化石油氣,但商家無法出示相關的合法執照。

    該局于本月5日在新山快樂花園的商店起獲115個12公斤裝液化石油氣桶、236個14公斤裝液化石油氣桶、82個50公斤裝液化石油氣桶,以及一些商業文件和買賣收據。

    本月11日又在古來沙令路的商店起獲192個12公斤裝液化石油氣桶、85個14公斤裝液化石油氣桶、103個50公斤裝液化石油氣桶、一輛羅厘及一些商業文件和買賣收據等。

    該局援引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第21條文調查,觸法人士可在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第22(1)條文下,判處最高刑罰為個人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涉及公司罰款介于200萬令吉至500萬令吉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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