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飛車撞弟燒人案 掙扎數月 24歲華青走了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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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飛車撞弟燒人案 掙扎數月 24歲華青走了

    (檔案照)
    (檔案照)
    (檔案照)
    (檔案照)

    (新山24日訊)大年初一發生的“兄飛車撞弟燒人”案;被燒傷的24歲青年陳興旺在醫院掙扎數個月后,不敵死神召喚,已傷重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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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死者一名親人今午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證實,陳興旺(24歲)已傷重逝世,其家屬到醫院辦理后事。
    唯死者家人拒絕受訪,也不願透露更多詳情。

    疑商業糾紛反目,陳添文(53歲)的兄長陳添德(56歲)于大年初一(2月16日)凌晨12時許,駕車撞飛在武吉仕砵柏達納花園住家前燒金紙的陳添文,以致后者當場昏迷。

    嫌犯事后也朝陳添文家人拋汽油彈,並放火燒陳興旺,更企圖放火燒弟媳,鄰居立刻上前阻止。
    被撞傷的陳添文在進行植入鋼鐵片手術,情況良好;但兒子陳興旺遭嚴重燒傷,包括手與背部,燒傷程度達64%,一直在新山班蘭醫院治療。

    據悉,陳興旺在事后陷入昏迷,在新山班蘭醫院治療數個月后,仍因重傷不治,但死亡時間不詳。

    另外,昔加末警區主任拉勿受詢時,證實陳興旺已去世,至于會否改用其他條文調查,由主控官決定。

    早前本案主控官蘇麗雅妮修改控狀,以刑事法典第326條文(以危險武器嚴重傷人)罪名提控陳添德,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20年、鞭笞或罰款;法官也將案件訂于本月26日過堂,唯隨著死者過世,暫不確定是否會修改原有條文。

     


    (取自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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