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粥砸店 2男1女都要蹲牢房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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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粥砸店 2男1女都要蹲牢房

    (新加坡3日訊)“潮州粥砸店案”下判,2男1女酒過三巡到常去的粥店吃夜宵,女子因不滿食物貴而潑粥,兩男伴隨即舉起店裡的凳子砸店,2男子各被判坐牢6週,女子則入獄4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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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粥店被砸後一片狼藉。(檔案照片)

    《聯合晚報》報導,陳松明 (47歲,技工)、 洪信寶(49歲,無業)和彭佩佩 (41歲,家庭主婦)今天先後承認,他們在去年5月27日凌晨3時45分左右在實龍崗路上段的食肆興隆潮州糜飯,共謀砸店裡的碗盤和桌椅,犯下惡作劇。

    陳松明和洪信寶各被判6週監禁,彭佩佩則因在被控後曾受還押於心理衛生學院兩週,所以她被判坐牢4週。

    控方披露案情說,彭佩佩在侍應生謝愛清(38歲)找錢後,不斷問謝愛清為什麼這麼貴,要求她列出每道菜的價格。彭佩佩越問越激動,就在店裡面潑粥。

    陳松明和洪信寶見她這麼做,就抓起店裡的木凳和其他物件砸食物檔口。其他顧客和員工見此,紛紛走避。

    控方要求國家法院判他們各至少8週監禁,因為他們造成的損失不小,且讓在場的其他顧客和員工受驚。

    陳松明的律師代他求情時說,當事人承認行為不文明、愚蠢,但他當晚光顧粥店時,不是打算去那裡鬧事的。他們只是不滿當時侍應生不把食物價格詳列。此外,沒人在事件中受傷。

    洪信寶也通過律師求情說,他要向店主道歉,他當晚受酒精影響,沒有預謀惡作劇。

    女被告求情說,她育有4個孩子,最小的女兒去年剛出生,和丈夫的婚姻也亮紅燈,目前正辦離婚手續。

    此外,她被診斷出患有“急性情境反應”(acute situational reaction)病徵,目前還在接受治療,她夜裡不能入睡,往往需要喝酒麻醉自己,讓自己入睡。

    法官下判時表示,事件因她而起,但考慮她在案發後曾還押心理衛生學院兩週,判她坐牢4週。(人名譯音)

    左起:彭佩佩、洪信寶 、陳松明。

    3男女沒經濟能力
    無法賠償

    一分鐘惡作劇造成1萬0285元(逾3萬令吉)損失,3男女因沒經濟能力,沒作賠償。

    控方指出,陳松明、洪信寶和彭佩佩共謀砸店,鬧劇持續了近一分鐘,其中一男被告更在過程中滑倒。

    他們的罪行被店裡的電眼清楚拍攝下來,影片在庭裡播出。

    控方指出,他們給店主造成的損失約1萬0285元,砸店持續了近一分鐘,這些都是加重刑罰的因素。

    陳松明和洪信寶求情時分別解釋,他們沒有作出賠償,並非他們不願意,而是他們經濟能力有限。

    休庭之後,洪信寶不斷問律師,要瞭解粥店究竟蒙受什麼損失,竟然超過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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