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4起掠奪搶劫案 青年監10年鞭6下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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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4起掠奪搶劫案 青年監10年鞭6下

    阿都慕齊(右)被判10年監禁兼鞭笞6下。

    (昔加末17日訊)29歲巫裔青年因涉及4起掠奪與企圖搶劫案罪成,被判即起服刑10年兼鞭笞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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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歲被告阿都慕齊昨早在昔加末地庭與推事庭,分別被控于今年4月間,一共犯下4起掠奪與企圖搶劫案。

    根據控狀,被告于4月7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在一家食肆前騎摩哆掠奪49歲巫裔女子,搶走一台手機與現金1790令吉;于4月23日下午4時30分左右,在巫羅加什路騎摩多掠奪58歲印裔婦女,搶走一台手機及現金70令吉;4月24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在銀旺路騎摩多搶奪23歲巫裔女子的手機。

    這3起案件牴觸刑事法典392條文(搶劫),在地庭下判,被告于前兩起個案各被判監禁3年兼鞭笞2下,最后一起個案則被判監禁4年兼鞭笞2下,刑期分開即日算起。

    被告事后在推事庭繼續面控,于4月21日在巴也布萊區企圖騎摩哆搶劫30歲婦女,牴觸刑事法典393條文(企圖搶劫),被判監禁18個月,與地庭判決重疊。

    主控官為蘇麗雅娜。

    被告阿都慕齊來自昔加末焜明園,育有兩名孩子,身為散工月收入為1000令吉,當時法官拉西達在庭上質問被告犯案目的,被告回复因為有欠債。被告于4月24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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