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巷土地糾紛峰迴路轉 37住戶上訴得值 擁土地權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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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春巷土地糾紛峰迴路轉 37住戶上訴得值 擁土地權

    居民贈送牌匾給代表律師王廉鈞(中),感謝后者與強大律師團為居民爭取公平,左起為黃金星、黃文傑、林保貴、劉益慶、余永建及方亞石。
    靠近市中心的永春巷擁有近100年歷史。

    【麻坡永春巷土地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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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坡27日訊)麻坡永春巷土地糾紛案件峰迴路轉,上訴庭于5月18日接納37名住戶,要求推翻麻坡高庭判處他們並非土地擁有者的裁決。

    住戶爭取勝訴后,昨日集體發表以“同鄉人不互相傷害”的大局為重,促請麻坡永春會館負責人在21天內與他們和諧商談,否則將採取另一步行動。

    麻坡永春公所后裔公會主席林保貴強調,居民非常樂意就該地段的地稅、發展賠償、地契等事宜,與永春會館代表進行協商,及尋求雙贏方案。

    永春巷37戶居民上訴得值,開心歡呼。

    尋求雙贏方案

    他指出,若對方不願意商談,居民不排除會就保留對該土地的擁有權,向對方(永春會館)作出合法的追訴,並對一切非法行為向法庭作出訴訟,要求合理賠償。

    他說,永春巷土地糾紛案審理多年后,麻坡高庭于去年3月,以辯方即居民無法證明該地段于1936年信托書內的信托受益人為由,而將該土地擁有權判給了永春會館。

    他指出,居民不服判決,隨后向布城上訴庭提出上訴,苦等近7年后,上訴庭法官日前終作出了37人為居留者(occupier)的裁決,居民上訴得值,終于等到公平與正義。

    “這意味,居民僅須繼續繳交地稅便能享有永久居留在該地段的權力,而任何對該地段其他用途,須得到居民同意才進行。”

    劉保貴提到,律師團為居民據理力爭,並呈上該地段地契轉名至麻坡永春會館的不合法文件,提出質疑。
    他說,居民誠心要與永春會館商談,希望后者接受,同時邀請德高望重的社會賢達介入調停,以盡快決解此爭議。

    居民過去多年來力爭土地擁有權,各陳舊的住屋外都設有禁止破壞財物的通告。

    黃文傑:居民受恥笑

    麻坡永春巷居民黃文傑指出,這起土地糾爭事件,讓居民備受許多恥笑和誣衊。

    他說,在爭取公義的這段時期,也帶走了多名無法等到今天來見證此遲來的公平的年邁居民,留下無限痛心與遺憾。

    “慶幸法庭給了我們一個公正結果,同時保障永春巷居民的下一代。”

    他重申,居民為了下一代著想,及不愧于當年先賢的犧牲與心血,而願意放下一切糾爭,拋開恩怨,誠心與對方商談,以達致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公平解決方案,盡快解決發展該地段的事宜,以免貪婪有心人士趁機掠奪土地擁有權,而成為永春人的罪人。

    黃文傑于週六上午,代表陳保貴向居民說明永春土地糾紛案上訴判決。

    出席者包括該公所秘書劉益慶、委員黃金星、方亞石、余永建及律師王廉鈞。

    林尊生:永春會館將上訴

    麻坡永春會館主席林尊生指出,將就裁決作出上訴。

    他指出,由會館所委任的代表律師,目前已就此案進行研究,不排限在限期內提出上訴。

    他為此拒絕回應會否接受麻坡永春公所后裔公會的“邀請”,與后者面談。

    位于峇吉里路一英里的永春巷,佔地約7英畝,是上個世紀永春先賢為了照顧南來的同鄉所購,讓同鄉建屋居住,現有的居民已超過祖孫三代。

    在永春巷居住的居民,于2011年10月18日接獲地主,即麻坡永春會館通過代表律師發函,指已與發展商簽署聯營發展屋業合約,而要求居民搬遷,因而引發居民與會館爭土地權的糾爭。

    由于居民拒絕搬遷,會館進行訴訟,去年3月取得勝訴,前者隨后向上訴庭提出上訴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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