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逃一死! 醋夫殺奸夫改判死刑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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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逃一死! 醋夫殺奸夫改判死刑

    (新加坡27日訊)難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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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判終身監禁的林厝港棄屍案被告,經控方上訴,三司列舉四大因素改判死刑。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謝其晉(57歲)涉在2013年12月28日晚上至12月29日下午之間,找來35歲印尼男賈米科和68歲清潔管工蔡良益共謀,將妻子吳燕芬(50歲)的前外遇對象蔡誼志(37歲,分析員)擄拐上貨車,將他殺害後棄屍於林厝港軍營附近的實彈軍訓區。

    商人謝其晉今早聞判後沒有表情,反應冷靜;右為死者蔡宜志。(檔案照片)

    商人謝其晉今早聞判後沒有表情,反應冷靜;右為死者蔡宜志。(檔案照片)

    他去年1月被定罪,高庭法官8月下判時判他終身監禁,控辯雙方之後提出上訴至最高法院,被告的上訴在今年4月10日被駁回,三司今早宣佈批准控方求判死刑的上訴。

    大法官梅達順代表三司表示,認同被告就是主謀,賈米科是在他的指示和吩咐下向死者施暴,而買兇殺人者的罪責不可能比行兇者更低。

    之前庭上揭露,被告親眼看見賈米科用錘子狂襲死者,還接過錘子打了一下再還給賈米科繼續施暴,大法官指,被告不僅是主謀,更參與施暴,不可被視為一般的參與犯。

    兩人以鈍器多次敲擊死者,殘暴行為導致死者眼部底下至下顎之間的每一塊骨頭幾乎斷裂,貨車內部與天花板都有血跡,大法官就指出,被告的罪行如此嚴重及可惡,罔顧人命,足以判處死刑。

    法官也提到,被告曾承認有意折磨死者,還稱唯一的遺憾就是沒能讓他在死前承受多點苦,經慎重考量判他死刑,而坐在犯人欄的被告毫無表情,冷靜接受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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