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橫幅稱“合法追債” 13男女被控上庭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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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橫幅稱“合法追債” 13男女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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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債員去年7月在泉馨園餐館外拉橫幅布條,表示在進行討債工作。(檔案照)

    (新加坡10日訊)13名男女替人追債,因涉嫌蓄意騷擾和非法集會,昨早(7月9日)被控上法庭。

    《新明日報》前天報道,13名年齡介於22至48歲的人士在替人追債時,涉及非法集會和蓄意騷擾,將被控上法庭。

    據知,這13人來自至少三家不同討債公司,在討債時,涉對欠債人口頭威脅,甚至對他們爆粗口,並且製造混亂。

    這13人昨早上庭面控,當中有一部分人涉及在去年7月15日晚餐時間,到惹蘭勿剎泉馨園餐館討債。

    根據報道,當時有一組為數至少五人,身著黑衣的討債人士,在大門外拉起橫幅,寫著:“請不要驚慌,合法追債進行中。”

    當時,工作人員表示,餐館本來坐滿顧客,追債公司的職員進入餐館後,就大喊某人名字,有些顧客們嚇得馬上離開,一些要上門的顧客也同樣被嚇跑。過後,一名中年男子和追債公司的員工,在警員的協調下談判,成功協商後,追債公司的職員才願意離開。

    警方當時到場調解。(檔案照)

    根據法令,任何人涉及蓄意騷擾,並牴觸防止騷擾法令,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高達5000新元,或被判坐牢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若涉及非法集會,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或被判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去年11月到怡豐城三樓餐廳針對追債風波進行調查。(檔案照)

    餐館老闆否認欠債

    據報道,當時在惹蘭勿剎的討債公司員工說,債主是以個人名義借了五萬新元給欠債人,可是後者遲遲沒還錢,債主於是委託討債公司,他們就依據欠債人公司的註冊地址找人。

    餐館老闆當時說自己沒有欠債,不知道為什麼會有另一間公司註冊在相同地址。此外,討債人員也聲稱沒有騷擾餐館,反倒是餐館員工先發飆,因此才會起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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