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男友吵架露宿泊車場 女子遭流浪漢亮刀劫財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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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男友吵架露宿泊車場 女子遭流浪漢亮刀劫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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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郎掙紮中,手指受了傷。(示範照)

    (新加坡15日訊)疑因與男友吵架後露宿地下泊車場,27歲女清潔工淩晨遭流浪漢亮刀搶走3900新元財物,她為保財物極力反抗卻在過程中受傷,警方閃電在22小時內將流浪漢逮捕歸案。

    這起案件發生在日前(8月12日)淩晨約3時,地點是大巴窯建屋局總部(HDB Hub)底層三樓的泊車場。

    這起劫案發生在大巴窯建屋局總部底層三樓的停車場。(劉啟成 攝)

    警方前日發出文告表示,警方在本月12日淩晨接獲一名27歲女郎的報案,指自己遭一名男子持刀搶走一條金鏈以及現金。

    據《新明日報》所知,女郎在本地一個食閣當清潔工。案發時,她因和男友吵架,於是獨自一人露宿泊車場,豈料疑遭一名61歲的流浪漢盯上。

    據了解,女郎被搶走的是現金2500新元及馬幣500令吉和一條價值馬幣3000令吉的金鏈,遭劫走的財物總值3900新元(約1萬1600令吉)。

    女郎遇劫時奮力反抗,試圖阻止流浪漢搶走財物,而流浪漢被指手上持有一把刀子。女郎在掙紮過程中,手指受了傷。

    文告顯示,東陵警署的警員展開調查,通過附近警方電眼拍攝下的畫面,確定涉案男子的身分後,前天淩晨於大巴窯中心將61歲的涉案者逮捕歸案。據記者現場觀察,往底層三樓的卸貨停車位附近有一台電眼,相信拍下事發過程。

    涉案男子被控

    涉案的61歲流浪漢昨天被控上庭。

    據《新明日報》探悉,遭搶劫的是一名來自大馬的女郎,涉案的是61歲的馬來男子卡辛。

    卡辛面對一項持械搶劫的控狀,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至少兩年,長達十年監禁,外加不少於12下的鞭刑。

    新聞來源:《新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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