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性贿赂给情报 狮城警曹控33条罪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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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性贿赂给情报 狮城警曹控33条罪

    (新加坡27日讯)移民与关卡局一名已婚警曹长被指4次接受两女子性贿赂,涉嫌13次提供警方突击情报给4名女子,东窗事发后被指删除犯罪证据,今天被控上国家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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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陈鹏山(51岁)今天在妻子和两名男性友人陪同下出庭。他面对33项控状,面控时神情镇定。

    被告涉嫌在2017年犯案,面对4项受贿控状、14项妨碍司法公正和两项教唆他人妨碍司法公正控状;他也同时面对13项泄漏突击情报,触犯官方机密法令的控状。

    根据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2017年某日接受朱诗蓉和王珍红性贿赂各两次,作为推荐他们延长特别准证的酬劳。

    被告陈鹏山

    他被指在2月6日到5月31日间,13次向朱诗蓉、王珍红、唐圆圆和“艳艳”泄漏警方突击情报。他涉嫌通风报讯,协助她们逃避警方逮捕,被指妨碍司法公正。

    除此,被告被指删除犯罪证据,也涉嫌教唆朱诗蓉和王珍红那么做,妨碍司法公正。

    4名女子相信都是中国人,其中三人是朱诗蓉、王珍红和唐圆圆,另一人身份不详,只知道叫“艳艳”。她们涉及与卖淫相关和/或移民罪行。

    行贿罪的刑罚是坐牢最长5年,或罚款不超过10万元(3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妨碍司法公正罪的刑罚是坐牢最长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控方表示,如果被告愿意认罪,控方将以10项控状提控他,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代表被告的柯文达拉裕律师则要求展期4周,因他刚接接办案件,需听取当事人的指示,并向总检察署陈情。

    本案订于10月25日过堂,被告以5000元(1万5000令吉)保释。(人名译音)

    删除37手机短信

    被告被指在接受调查期间妨碍司法公正,将他和朱诗蓉之间的37个手机短信删除。

    根据控状显示,被告被指删除犯罪证据,这些犯罪证据包括微信(WeChat)讯息和手机短信。

    去年5月31日,被告被指将他和朱诗蓉之间的37个手机短信删除。

    不仅如此,他涉嫌在5月31日教唆王珍红删除两人的微信讯息。他也被指在同一天教唆唐圆圆删除两人的手机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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