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合约交姐夫嫂嫂 县卫生官认21罪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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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膳食合约交姐夫嫂嫂 县卫生官认21罪

    (新山17日讯)昔加末县卫生局助理官员因将部门膳食合约私下交给姐夫和嫂嫂承包,涉收4万9155令吉贿款,被控21项罪直认不讳,被判监禁3个月及罚款7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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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岁的莫哈末拉扎里今早在反贪污法庭,被控违反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处罚,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及罚款不少过5倍贿金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莫哈末拉扎里(右)被判监禁3个月及罚款7万5000令吉。

    被告被控从2016年至2017年期间,趁当局举办灭蚊、防范水灾或捐血运动时,把膳食合约私下交给姐夫阿都拉欣(47岁)和嫂嫂罗斯玛雅蒂(47岁)承包,两年内收贿4万9155令吉。

    被告求情时说,他已经被停职没收入,尚需照顾父母。

    反贪委会主控官卡芝林哈菲兹认为,法官应判以适当判决,让公众有所警觉,不要滥用国家资产。

    法官卡马鲁丁指出,虽然被告面对21项控状,但他是以Tenancy In Common(TIC)的方式,即满足一个条件就好的方式考虑被告的判刑,而其中一项最高的控状是收贿1万3000令吉,他以这个为准则斟酌被告的刑罚。

    法官最后判处被告监禁3个月及罚款7万5000令吉,否则须以8个月监禁取代。

    根据第1至第13项控状,指被告于2016年6月23日至10月5日期间,滥用职权将11场灭蚊、防范水灾活动及捐血运动的膳食合约,私下交给姐夫阿都拉欣承包,并收贿1万1375令吉。

    第14至第21项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1月26日至11月8日期间,藉举办10场的捐血、体重管理、健康、增强初级卫生保健及预防水灾等运动,将膳食合约私下交给嫂嫂罗斯玛雅蒂承包,再从中收贿3万7780令吉。

    其中涉及最低的贿款为500令吉,最高为1万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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