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留非法外劳 7雇主认罪 最高罚3万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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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留非法外劳 7雇主认罪 最高罚3万

    (北干那那18讯)7名本地雇主因收留非法外劳,今早全被带上北干那那移民局法庭面控,7人在认罪后被罚款5000令吉至3万令吉不等,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1个月至1年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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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7名本地雇主,年龄介于23岁至69岁,他们分别经营餐饮业、服装销售和零售业,而69岁的餐饮业者因去年11月14日被发现收留6名非法外劳,罚款最重,被告也有聘请律师峇鲁丁为自己辩护。

     

    7名被告认罪后,在移民局官员陪同下步出北干那那移民局法庭。

    控状指,7人是介于去年10月16日至今年1月5日期间,遭移民局执法人员取缔时,发现16名非法外劳分别获7名雇主收留,这16名非法外劳,15人来自印尼,1人来自孟加拉,年龄介于20岁至40岁。

    控状说,在拉美士经营咖啡店的36岁被告郑益华,于去年10月16日被发现收留1名非法外劳;在士姑来丽宁镇经营服装店的53岁被告彭川泓,于去年12月14日被发现收留1名非法外劳;在哥打丁宜经营迷你市场的23岁被告瓦育安沙,于今年1月5日被发现收留3名非法外劳。

    4名被告在被控前,于北干那那移民局法庭外聊天。

    在士姑来金山园经营茶餐室的32岁被告林良胜、经营鸡饭摊位的36岁被告林伟进、经营杂菜饭摊位的43岁被告黄友发,都在去年11月28日被发现收留非法外劳,而林伟进收留1人,林良胜和黄友发则分别各收留2人。

    控状说,7名被告皆抵触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55E(1)条文,并可在第55E(2)条文被判刑;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或最高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承审此案的是北干那那移民局法官扎茜拉,主控官为移民局官员诺哈丝玛。

    摄影:唐辉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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