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争议海域达协议:中止商业活动 禁停政府船只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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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新争议海域达协议:中止商业活动 禁停政府船只

    (布城14日讯)马新两国外长今日就边界海域纠纷举行对话,并同意即日起落实5项提议,包括相互暂停重叠的港界,双方港界恢复去年10月25日及12月6日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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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新外交部长联合声明指出,马新不得批准并必须中止争议海域的所有商业活动,也不得在争议海域停泊政府船只。

    “第四,马新两国船只可以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在争议海域运作,两国相关单位会制定实用方式避免有关海域发生不幸事件。”

    赛夫丁阿都拉(右)与维文,在记者会结束后握手致意。
    赛夫丁阿都拉(右)与维文,在记者会结束后握手致意。
    赛夫丁阿都拉(右4起)欢送维文及代表团离开;左3起为池伟强及莫哈末沙鲁。
    赛夫丁阿都拉(右4起)欢送维文及代表团离开;左3起为池伟强及莫哈末沙鲁。

    另外,两国也同意设立一个由大马外交部秘书长及新加坡外交部常任秘书为首的委员会,探讨领海划界的事宜。

    “该委员会将确保上述4项建议在一个月内获得实行,而海域边界的谈判也会在上述建议落实后一个月内开始。”

    外交部长拿督赛夫丁阿都拉是今日与新加坡外交部长维文,就我国外交部秘书长拿督斯里莫哈末沙鲁及新加坡外交部常任秘书池伟强早前共同领导的工作小组,所提呈的建议报告,在会议中达致上述共识。

    声明也提到,上述措施不应对两国在该海域上的领土主张存有偏见,若上述委员会无法达致友好解决方案,马新两国或会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同意由适当的国际第三方组织去处理。

    “这些措施也表明两国共同致力,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继续维持强大和积极的双边关系,并友好地按照国际法解决双边问题。 ”

    早前报道指大马政府是在去年10月25日单方面宣布扩大新山港界,遭新加坡指控侵犯领海,新国随后于12月6日按照国际法扩大大士(Tuas)港界。

    交两国总检察长协商

    维文指出,马新两国同意由两国总检察长进行协商,以便双方更了解两造检讨水价权利上的立场。

    他说,马新外长在会议上也谈到了1962年马新水供协议课题,虽然两国在检讨水价权利上有不同意见,但两国同意协商解决问题。

    赛夫丁阿都拉也补充,两国总检察长的对话是为了“寻找友好的前进方案。”

    早前首相敦马哈迪透露已向新加坡政府提出,检讨上述协议下的生水价格。

    根据现有协议,新加坡每天可从柔佛河抽取最多2亿5000万加仑生水,处理后再把一部分净水卖回给大马。

    在水供协议,大马会以每1000加仑3仙的价格将生水卖给新加坡,新国再以每1000加仑50仙将处理过的净水卖回给大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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