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落实起反弹 今再推行 登山客商家还是反对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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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年落实起反弹 今再推行 登山客商家还是反对

    埔莱山是附近登山客的首选登山地点。
    埔莱山入口处贴上告示指出,自今年5月1日开始,登山人士须先向森林局申请准证。

    报导/摄影:廖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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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来10日讯)今年5月1日起,到埔莱山登山者必须先向森林局申请准证和缴付150令吉团体费用,引起登山客及民眾反弹,建议当局简化申请准证手续。

    据了解,这项措施曾在2017年年中落实,因许多登山客强烈反弹而不了了之。如今森林局再次在埔莱山山脚处张贴申请准证才能登山的告示,再次引发登山客及民眾不满。

    埔莱山是森林保护区,柔州法令阐明当局可以收费。

    《中国报》记者今早走访埔莱山发现,当局的告示指明,在这项新措施下,想要攀登超越第一部分(休閒区),往第二部分及第三部分(山腰及山顶)登山的人士,须先向柔南森林局申请准证,并缴付150令吉(每人10令吉)的团体登山费。

    与2017年不同的是,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新措施,登山者在缴费后,能在未来一年内无限次登山。

    开始收费后,登山客锐减,首当其冲的是当地商家。

    除了引起民眾强烈反弹,当地商家也认為,必会影响他们的客源。

    一名不愿据名商家指出,强制缴费会令登山客抗拒,而且缴费申请准证须到森林局,过程十分繁琐,登山客必然大减。

    另外,行动党古来市议员党鞭黄勃扬受询指出,森林局对于在森林保护区进行申请准证和收费的作法行之已久,只是一直以来没有强制执法,才会出现收费的灰色地带。

    他说,据他了解,柔州的森林保护区皆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支持森林局收费的作法。

    询及為何将收费人数的费用定在15人,而不能以人头计算,他指出,这是因為森林保护区在定义上不是提供民眾休閒登山之地,而是提供团体考察与学术研究,所以一般都以团体费用计算。

    黄勃扬:与州行政议员探讨修正法案的可能性。

    黄勃扬:拟修法令降收费

    黄勃扬指出,由于森林保护区的管辖属于州政府权限,古来国会议员办公室将与柔州行政议员探讨修正法令的可行性。

    他说,对于森林保护区进行收费,其实在1987年柔州森林法令(Kaedah-Kaedah Hutan 1987)下已经阐明。

    “為此,我们已经和柔州卫生、环境及农业委员会主席沙鲁丁嘉马、柔州妇女发展及旅游委员会主席廖彩彤及柔州国际贸易、投资及公用事业委员会主席兼古来武吉峇都区州议员潘伟斯接洽,尝试修正该法令。”

    他透露,他们所要求修正法令的重点,希望能够降低150令吉的团体收费,同时要求当局在埔莱山山脚下设立一个柜檯进行即时申请准证和收费。

    此外,他指出,森林局要求登山客率先登记后才登山,旨為保障登山客的安全,若登山客登山时迷路,当局能够即时掌握失踪者的资料进行救援。

    陈先生

    应提供网上申请

    陈先生(51岁,新加坡游客)

    如果马来西亚政府实行这项措施,站在游客的立场,我希望当局能将申请准证及缴费的方法简化,最方便的是通过网上申请。

    我也认同这个申请准证的作法,尤其是对于跟踪及追责上能够起到帮助,只是150令吉的收费是否过高,仍值得商榷。

    顏先生

    先徵求民眾意见

    顏先生(50岁,保险经纪)

    当局实行这项措施之前,有必要先徵求当地居民、商家和登山客的意见,尤其必会影响附近商家的生意。

    而且如果是森林保护区的缘故须要收费,為何不直接将埔莱山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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