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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年未获赔偿.原住民再入禀 法官冀双方庭外协调

    陈宝来(左2起)在科拉拉与佐哈里(左)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右为另一代表律师哥惹国里。

    (新山19日讯)51户来自瓜拉吗哂的原住民苦等9年仍然未获柔州土地及矿务局等三造赔偿,因此再次入禀新山民事高庭,对此法官希望柔州土地及矿务局在下一个过堂日以前,可以与原住民进行庭外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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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逾20名瓜拉吗哂原住民到新山民事高庭出席过堂后,其代表律师陈宝来召开记会时透露,该原住民原于去年8月,收到柔州土地及矿务局通知,将依每户赔偿5000令吉,但原住民无法接受。

    她说,以依照1993年经土地估价为准,当局应以2400万令吉作为赔偿给51户家庭,但很遗憾的是,当局没有作出赔偿。

    陈宝来(右)为来自瓜拉吗哂的原住民们打气。

    她也指出,该土地估价现今已提高到5亿令吉。

    她说,51户居民原居住在新山士都兰区免税中心一带的实里达原住民,经被迫搬迁至瓜拉吗哂居住。

    “这些居民入禀民事法庭后,于2010年上诉成功,但赔偿金无下文。”

    陈宝来说,在无选择下,她代表原住民向高庭申请履行职责令(Mandamus),并且于6月3日获得法庭批准,今日第三次过堂。

    她说,本案承审法官史美珍今日在庭上希望各造,包括柔州土地及矿务局可与诉方斡旋协商。

    “履行职责令是一项很严重的入禀申请,如上诉成功,答辩方代表可被判入狱。法官希望在8月5日下个过堂日之前,柔州土地及矿务局可与原住民协调。”

    昨日律师苏哈娜代表柔州土地及矿务局出庭。实里达原住民领导科拉拉、村民佐哈里,以及另一代表律师哥惹国里也出庭。

    该原住民于1993年,因发展原由,被迫搬迁至瓜拉吗哂居住。

    此案答辩人共3方,即柔州土地及矿务局,新山市政局与原住民事务局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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