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内现金卡再转入户头 阿叔半年偷上万新元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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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车内现金卡再转入户头 阿叔半年偷上万新元

    (新加坡16日讯)阿叔天天全岛找未上锁的货车和罗厘,偷走车内现金卡再转入自己户头当每日开销,半年多内干案近400次,“赚”得上万新元落网后被控,日前被判坐牢5个月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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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林志平(61岁)共面对九项偷窃罪,全涉及从车辆里偷走现金卡,涉案日期去年8月至今年3月,所涉及的金额达上万元。

    控方以其中三项加以提控,另外六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认罪后于本月13日被判刑。

    61岁的被告到处寻找没上锁的货车和罗厘,偷走车内的现金卡后,再将现金卡的余额转入自己的银行户头。 (示意图)

    根据案情,去年12月16日,59岁司机把车停在登婆街(Temple Street)后,没上锁就去送货,返回后发现车内的现金卡不翼而飞,他即刻报警。调查发现,被告见他没锁车后,就偷走他的现金卡,然后把里面的82元(约246令吉)储值存入自己的银行户头,之后用来应付个人开销。

    今年3月7日,另一名送货司机(57岁)驾驶货车到丹戎巴葛坊送货,被告偷走他储值近100元(约301令吉)的现金卡,但他浑然不知,直到他到另一个地方送货后,无法驶离停车场才发现现金卡被偷,报警后揭发是被告所为。

    被告今年5月21日在监狱里被问话,他承认平日到全岛各处留意没锁门的车辆,而且会专挑送货的货车或罗厘下手偷现金卡。

    警方根据他的银行户头记录,揭发他干案近400次,他前后共“偷”走超过1万3000元(约3万9136令吉),他把钱转入银行户头后就丢掉那些现金卡,然后把钱用作个人开销。他至今未作出任何赔偿。 (人名译音)

     

    嫌麻烦没报警

    相信怕嫌麻烦,379人被偷走现金卡后没报警。

    案情显示,被告在全岛多个地方干下379起偷现金卡的案件,但不清楚这些受害者是谁。

    警方后来从被告的银行户头转账记录,才查到被告涉及上述多起案件。

    一般相信,这些被偷现金卡的司机,有些可能因损失的金额小,有些则嫌麻烦才没有报警,让被告干案近半年后才被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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