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家女狮城买房 遭友人私吞房款 白缴330万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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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家女狮城买房 遭友人私吞房款 白缴330万

    李小姐最终看中位于东陵路(Tanglin Road)的嘉御苑(The Crest),决定买下其中一间价格178万5000元价格的公寓单位。

    (新加坡22讯)富家女首次在新加坡买屋投资,托友人缴付贷款买公寓,没想到对方收了钱后却没上缴,遭发展商终止购屋合约,不但房子没着落,连已经投入的110万元(约330万令吉)也拿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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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余岁的李小姐一直想在新加坡买屋投资,她在2015年10月与父母来新加坡旅游时,把此想法告知居住在新加坡的刘姓友人,对方当时就毛遂自荐要当她的“中间人”。

    李小姐说,对方称可帮忙介绍房子,所以她就跟着对方去看房子。

    李小姐最终看中位于东陵路(Tanglin Road)的嘉御苑(The Crest),决定买下其中一间价格178万5000元价格的公寓单位。

    根据购屋合约,买家必须依据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progressive payment),由于李小姐是外国人,在新加坡并没有银行户头,她于是私下跟刘姓友人安排,把分期付款的钱汇给刘姓友人,由她帮忙交给发展商。

    李小姐说,在最初的阶段,房子的付款还算顺利,刘姓友人会在期限内将钱缴付给发展商,但2017年年底,友人因为脚生瘤回中国医治,付款一事就状况连连。

    房子于2018年取得临时入伙证(TOP)后,李小姐兴致勃勃来新取钥匙,却发现购屋合约已被终止,原因是发展商没有收到后期的钱。

    她说,自己买房的钱一部分有110万元顺利交到了发展商手中,另一部分被刘姓友人私吞,如今购屋合约被终止,她即拿不到房子,交给发展商的110万元也付诸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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