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酬劳与友人情妇联名买屋 18年后与女方争屋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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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酬劳与友人情妇联名买屋 18年后与女方争屋

    (新加坡1日讯)男子称帮朋友安顿怀孕的情妇,同意与对方情妇联名买5房式组屋,结果仅出7922元(2万4000令吉)买屋的他在日本坐牢18年后回国,竟然与女方争屋子,要屋子43.4%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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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词显示,案件起诉人是63岁的陈楚红,答辩人是59岁的黄成福。两人在1997年,通过单身者联合住房计划(Joint Singles Scheme),以分权拥有(tenants in common)的形式,购买兀兰一间5房式组屋。

    黄成福称,他是通过一个“洪先生”认识陈楚红。他指陈楚红是“洪先生”的情妇,陈楚红当时有孕在身,“洪先生”为能安顿陈楚红,找黄成福帮忙,与陈楚红联名买屋。

    黄成福之后拿了5000元(1万5000令吉)酬劳,也将公积金里的7922元支付部分买屋费。两人也在建屋局签下同意书,注明陈楚红与黄成福分别拥有屋子95%和5%权益。

    怎知黄成福在2000年移居日本,却因干下与毒品相关罪行而坐牢18年。他刑满出狱后于去年12月回国,与陈楚红争房子。

    黄成福表示,他虽然只贡献7922元,但19万零100元(57万令吉)的房屋贷款是以他和陈楚红名义下申请,因此当中的一半也应该算是他的贡献,加起来一共有43.4%房屋权益。

    黄成福称,他一直以为与陈楚红各拥有屋子一半权益,也称自己英文差,只有小学程度,看不懂同意书的内容。不过法官指出,黄成福到建屋局签文件时,应该有人向他解释其内容。黄成福英文再差,也看得懂自己的英文名和“5/100”数字。

    法官最后决定,让陈楚红在公开市场将屋子卖掉,将5%收益交给黄成福。(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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