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牴触法令带法庭 社团纠纷应内部解决
(新山18日讯)柔州社团注册局主任菲特里劝告州内社团组织,不要牴触相关条例及法令,因为当局可将案件带上法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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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社团组织遇到内部纠纷,也应通过圆桌会议上解决,若无法解决才寻求当局介入。”
他日前出席在柔州华人注册神庙联谊会会所举行的“社团注册局法令说明会 ” ,致词时发出劝告。
说明会由柔州华人注册神庙联谊会主办,说明会主讲人为柔州社团注册局助理注册官罗吉雅。
在问答环节上,菲特里说,一旦会员没有根据社团章程缴付年捐,理事会有权取消有关会员的会员籍。
对于一些华裔组织不谙国文,他坦言,过去当局接受英文及国文提呈的文件和报告,但最好以国文撰写。
他说,理事会员在会议记录时,或可用华文先行记录,之后翻译再提交报告给当局。
询及通过网络提交社团注册申请,但在没有告知因由下被退回,他说,当局没必要解释退回申请原因,有关社团理事必须到当局一趟,寻找负责人了解。
此外,柔州华人注册神庙联谊会会务顾问陈聪明建议当局主办一天的课程,协助刚成立的社团组织,如何处理好所有报告。
张锦昌促神庙组织
广招年轻人
较早前,柔州华人注册神庙联谊会总会长拿督张锦昌致词时说,社团注册局早在2013年实行电子呈报系统,要求社团组织通过电子系统,呈交常年报告。
但他说,由于庙宇组织为年老一辈确实需要时间适应改变,因此为了更有效管理神庙行政及会务会务,他促请神庙组织必须尽快吸纳年轻人,协助处理需要使用电脑网络的工作。
他也说,该公会接下来会在麻坡举行第2场上述说明会,以及也会陆续在全柔各地举办上述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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