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师涉性侵儿童◢案件下月续审 释照亮冲出法庭 在信徒庇护下离开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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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师涉性侵儿童◢案件下月续审 释照亮冲出法庭 在信徒庇护下离开

    被告从通过庭内走道,匆匆步出法庭,有意避开记者镜头。

    (昔加末17日讯)法师涉性侵儿童案;辩方律师昨日传召3名证人,唯仅完成查案官的供证,案件将在下月1日及8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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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审讯内容涉及青少年,主控官西蒂祖拜达当庭要求所有旁听者退庭,获法官拉兰达允准,到场支持被告的数名信徒与记者皆被请出法庭。

    法名为释照亮的被告陈国保(53岁,译名)昨早9时许,穿著整齐的和尚服准时抵达昔加末地庭,并耐心在庭内等待开庭。

    被告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昨日再传召3名证人,即查案官、其中一名受害青年及陈顺友老师,进行盘问环节。

    不过,午间休庭前,只完盘问查案官的部分,法官为此择定于下月1日及8日继续审理案件。

    审讯结束时,被告久久未步出法庭,原来取道庭内楼梯下楼,并快速冲出法庭大门,在场六、七名信徒企图阻止记者拍照。

    被告在前数堂审讯时,表现大方及让记者拍照,昨日却在信徒庇护下,匆匆离开法庭,刻意避开记者的镜头。

    此案涉及3名受害少年,被告被控4项控状。首控状指被告于2018年是3月约下午3时,在昔加末银旺路的慈光亭,性侵一名15岁少年。

    第二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1月5日早上10时许,在相同地点性侵另一名少年。

    第三和第四控状涉及同一名少年,即指被告分别在2017年的8月4日约早上8时,及18日约早上9时,在相同地点性侵一名15岁少年。

    上述控状皆牴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一旦被控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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