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有行规】当铺仅接受“可携带”物品 房地产汽车不能当
报导:廖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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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铺仅接受“可协带”物品进行典当,不接收典当者以其“产权资产”前来当铺充当抵押品。
马来西亚当商总会总会长陈和庆接受《中国报》访问,为读者揭开百年行业当铺的神祕面纱。
他指出,碍于我国条例,当铺目前仅接收“可协带”物品,包括金器、古董等物品进行抵押。
“至于消费者名下的房地产业、汽车及摩哆等等具有产权资产的物品则不能被当铺接收估价。”
陈和庆强调,这是在1972年当商法令下明文规定的条规,我国当业虽有百年历史,惟由于该法令至今未鬆绑,导致当业受到法令限制。
他遗憾的说,相关法令30多年来未曾修改,典当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因受到部分不合时宜的法令限制,导致国内当业未能如其他国家向顾客提供更多元的服务。
他以其曾到中国游览的经验透露,当地的当铺已经接受具有“产权资产”的物件,如屋子或轿车进行抵押,而早已不侷限在金饰而已。
儘管如此,陈和庆在谈及当业的行规时一直强调,业者们一直恪守1972年当商法令,一切关于当铺的事宜藉以符合法令为依据。
此外,询及除了不接收“产权资产”的物件外,还有什麽物品是不被当铺接收的,陈和庆则笑言,当铺绝不收没有价值的物品。
他也说,自他执业以来,并没有听闻当业有什麽迷信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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