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4超级渣男 迷昏妻让人强奸
(新加坡4日讯)7男被控强奸人妻!4名妻子沦为性工具,疑遭各自的丈夫下药迷倒后,再互相交换让另一方强奸,前后长达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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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丈夫及3名男子,皆是本地华裔,年龄介于38至51岁,来自各行各业,被控强奸罪和协助强奸罪。
根据《联合晚报》独家掌握的法庭文件,7人是在2010年至2018年之间犯案 ,多次强奸以及互相协助对方强奸4名受害人。
4名受害人案发时是其中4名被告的妻子,今年的年龄介于30多岁至40多岁。
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能够泄露她们身份的资料,包括7名被告的名字。
4名涉案的丈夫称为A男、B男、C男和D男。他们的妻子就称为A女、B女、C女和D女。另外三名男被告就称为E男、F男和G男。
庭上被控方称为主嫌的A男(38岁)面对7项控状,包括4项强奸,以及三项协助强奸的罪名。
控状显示,他第一次犯案是在2010年,指他在自己的住家,协助B男(43岁)强奸自己的妻子A女。
B男则在2018年完成“交换”,同样在自己的住家,被指协助A男强奸妻子B女。
A男后来找上C男(41岁),两人在2012年至2014年之间,被指互相协助对方强奸自己的妻子,即A男强奸C女、C男强奸A女。
2013年,A男又搭上了另一名男子D男(51岁),被指协助他强奸自己的妻子A女。
D男则在2017年被指协助E男(45岁)强奸自己的妻子D女。
根据控状,大多数的案发地点,都是在受害人各自的家中进行。控方在庭上表示,案件的调查还在进行中,不排除日后会加控或者修改控状。
3人只被控强奸
7名被告当中,其中三名被告,暂时只面对强奸指控。
庭上并未揭露7人是如何认识,是如何决定“交换”妻子等。
7名被告之中,E男(45岁)、F男(34岁)、G男(41岁),并未被控协助他人强奸,目前并无资料显示他们是否已婚。
除了E男被控强奸D女,F男及G男被控强奸A女。
1女被5人至少奸7次
A男被控强奸另外两名被告的妻子,其中一名受害人涉被强奸一次,另一人则涉被强奸三次。A男的妻子A女是案件中的最大受害人,被5名被告强奸至少7次。
除了C女被指遭性侵三次外,另外两名妻子B女和D女都各被强奸一次。
强奸过程被拍下
主控官指被告行为变态,对妻子下药后,任由其他人摆布妻子,有人被指强行肛交,有人被指拍下强奸过程。
主控官在庭上揭露,案件涉及能使受害人昏沉的药物(stupefying substances),受害人遭强奸时完全无意识。
根据控状,至少有一人强奸时被指对受害人强行进行肛交,至少两人被指用手指性侵受害者。
主控官也表示,当中有被告拍下强奸过程,但并未透露是拍下视频或照片。
7被告不准保释
主控官指已掌握证据,铁证如山,多名被告已经招认,要求法官不准7人保释。
这起案件错综复杂,但控方在庭上表示,已经掌握确凿的证据。多名被告在录口供时承认罪行。未招供的被告,则已被其他人指证。
主控官指出,7人互相认识,也认识受害人,要求法官谕令他们继续还押,不准保释,以免他们互相沟通,或骚扰证人。
主控官也说,7人被指犯下的罪行太过严重,可能面对长期的监刑,不该让他们保释。
7名被告都有代表律师,法官同意控方的申请,不让他们保释。
7名被告面对的控状(截至今年2月25日)A男(38岁):共7项罪名。一项在2018年强奸B女的罪名、三项在2012年至2013年强奸C女的罪名,以及三项分别协助B男、C男、和D男强奸A女的罪名。
B男(43岁):共三项罪名。一项在2010年强奸A女的罪名、一项指侵A女的罪名,以及三项协助A男强奸的罪名。
C男(41岁):共4项罪名。一项在2014年强奸A女的罪名、以及三项协助A男强奸C女的罪名。
D男(51岁):共三项罪名。一项在2013年强奸A女的罪名、一项肛门性侵A女的罪名、以及一项协助E男强奸D女的罪名。
E男(45岁):一项在2017年强奸D女的罪名。
F男(34岁):共三项罪名。两项在2017年至2018年强奸A女的罪名、以及一项指侵A女的罪名。
G男(41岁):一项在2010年强奸A女的罪名。
根据刑事法典第375条文以及第109条文,无论是强奸或者协助强奸罪成,每项罪名的最高刑罚是20年监禁,并且将加上罚款或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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