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 咖哩饭比家里饭好吃? 执意出门 47人判监罚款
(新山30日讯)违反行动管制令,不愿乖乖待在家,送你去吃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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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因违反行动管制令,今早在2020年防范及抑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3(1)条文下,被控上新山推事庭,所有人都认罪,他们分别被判坐牢10至20天,兼罚款500令吉。
这也是柔州首次有人士在2020年防范及抑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下被判坐牢,据悉,之前的案例都是罚款。
这47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华裔、巫裔及印裔,也有在籍大学生,年龄介于20岁至65岁。
他们是于本月27日及28日,在新山南警区、新山北警区、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及至达城警区范围内被捕。
(吴振威摄)
根据控状,他们于行动管制期间,在没有合理理由下,从住址移动到其他地点,因此牴触2020年防范及抑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3(1)条款,并可在同一条例的第7条款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半年,或两者兼施。
47人在聆听控状后,都表示认罪,推事莫哈末祖希尔米再考量了所有被告求情后,判处他们坐牢10日及罚款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2个月取代,刑期则是从被捕日或是下判日算起。
庭上,有两名被告,相信是不满意判决,尝试与推事争辩,但给予的理由却无法令推事信服,例如其中一名被告就说自己就住在被捕的地点,为何不能出门等。
因此,这两名被告获得比其他人更重判决,即坐牢15日及20日,同样罚款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坐牢2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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