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 管制令期间造案 偷渡 2男被判监禁两个月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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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管制◢ 管制令期间造案 偷渡 2男被判监禁两个月

    两名触犯行管令的巫裔男子(左2起),各面对2个月监禁。

    (峇株巴辖1日讯)行动管制令期间造案及非法入境,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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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名巫裔男子及1名印尼籍男子,除了因犯罪及非法入境被控,更因为在行管期“趴趴走”,今早被峇株巴辖推事庭判处2个月监禁。

    3名被告分别是巫裔男子莫哈末哈尼夫(23岁,来自四加亭)、马哈迪(30岁,来自新邦令金)及非法入境的印尼男子瑞安格(28岁),他们因触犯2020年传染病防疫与管制条规(疫区措施)分别被判处2个月监禁。

    被告莫哈末哈尼夫被控于3月28日下午3时30分,从居銮路9英里处的住处,移动至白沙浮清真寺,进行非在2020年传染病防疫与管制条规(疫区措施)第3(1)条文下允许的事项,因而触犯条规被判刑。

    莫哈末哈尼夫也被控在同一日期时间,破门潜入白沙浮清真寺,触犯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闯入),一旦罪成可判高达3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一名被告马哈迪则被控于3月25日晚上10时,从新邦令金移动至峇株巴辖铁山,因触犯2020年传染病防疫与管制条规(疫区措施)被判刑。

    马哈迪也因持有锤子、扳手、螺丝起子、艾伦扳手、剪刀及轮胎撬槓等可撬开滤水机的造案工具,在1955年微型罪行法令第28(i)(ii)条文(拥有赃物)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判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50令吉或两者兼施。

    印尼男子触犯行管令被判监禁

    非本国公民触犯行管令,一样要坐牢!

    印尼男子瑞安格被控于3月19日凌晨1时15分,从新加兰大街6英里处移步至新加兰巴西布爹及渔民码头,触犯2020年传染病防疫与管制条规(疫区措施),被判监禁2个月。

    他同时间因未持合法入境准证,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一旦罪成可判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并可被鞭笞最多6下。

    上述案件主控官为诺阿菲卡副检察司,承审推事为莫哈末沙菲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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