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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罪名延扣3天 “长虎” 前脚放 后脚捕
(新山4日讯)罗兴亚男子“长虎”前脚刚因延扣到期准备释放,后脚却又因为恐吓罪名复遭东甲警方逮捕,再被延扣3日至本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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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昨日发文告指出,日前因为在社交媒体直播中辱骂警员的“长虎”,原本延扣到期,但前日(2日)“长虎”尚未步出麻坡警局,又因为涉嫌恐吓警员而被东甲警方逮捕调查,并申请延扣。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88条文(以恐吓提控可被判死刑或监狱之罪等而进行勒索)逮捕嫌犯。
罪成者可以被判处监禁长达10年或罚款或鞭笞,阿育甘强调,警方申请延扣符合刑事程序法典117条文,并获得推事批准延扣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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