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律师团找5破绽 为被告性侵医生洗冤
(新加坡12日讯)家庭医生被指强奸、性侵与非礼经上诉后出现逆转脱罪,受聘的四人律师团告诉《新明日报》,足足花一个月时间消化长达3500页的审讯内容,找出5关键破绽为医生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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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69岁、行医超过40年的黄中武在勿洛北二道第418座组屋经营“黄氏西药房”诊所多年,他被指在2015年11月25日于诊所内非礼一名23岁女大生,接着在同年12月30日强奸她。经审讯后法官推翻医生的强奸罪,判他指侵与非礼罪名成立,判监10年。前天医生上诉得直,当庭无罪释放。
为医生进行上诉案的是来自图莱辛甘(Eugene Thuraisingam)律师事务所的四人律师团队,即创办人图莱辛甘(45岁),合夥人徐敬彦(30岁),合夥人莎扎娜(29岁)与洪嘉骏(30岁)。
四人团队通过视频接受《新明日报》专访时表示,他们不是黄中武审讯时的代表律师,一开始在报章上看到审讯的内容时确实认为部分案情蹊跷。
“由于我们是在黄中武申请上诉后被委任,因此需要捉紧时间更深入了解审讯内容。我们在一个月内消化3500页审讯内容,同时完成上诉文件。我们也仔细再次翻查所有已提出的证据,发现其中出现五个破绽。”
徐敬彦透露,团队认为事情可能并非是受害人陈诉的情况,为医生据理力争。
破绽1:为何使用“检查”一词?
受害人认定自己被强奸后,隔天询问母亲医生在什么情况下能检查私处?若受害人当时已认定自己被强奸,也称已经看过医生的下体,为何还会使用“检查”的说法。
破绽2:为何误将性侵与非礼当身体检查?
若如受害人所说,黄中武确实做出“摩擦私处”等的逾矩行为,在正常情况下她为何会误把举动当成是医生检验?这并不合理。
破绽3:另找女医生的原因与证据不相符
受害人称2015年11月25日看诊后,同年12月5日去综合诊所另找女医生询问鼠蹊部硬块,同时为确认黄中武的检验方式妥当,但综合诊所的资料显示她是因左鼠蹊部疼痛三天去寻医,并非因为鼠蹊部硬块。
破绽4:作出两项指控的间距
受害人深夜看诊后,先指称医生强奸,但受害人在过了好一段时间后才指控医生非礼。
破绽5:受害人是常客
案发前受害人已找黄中武看诊多次,也长达一段时间,突然指控医生令人困惑。
无数次表达感激
医生由始至终坚称清白,律师团队另请一名医生当专家证人捍卫立场。
带领团队的图莱辛甘律师说,黄中武由始至终坚称清白,身为辩护律师,他们扮演的角色是辅佐他,为他清晰与具有说服力地表达立场 。黄中武与家人也在整个上诉过程中无数次表达感激。
由于他们受限于审讯中已经呈现过的内容,因此不容易再提出新证据,但他们在上诉时还是请到另一名医生,证明黄中武用手指检查私处的做法确实符合医疗检查的手法。
控方没对指侵罪提控
医生在未被控的罪名下被判刑,受访律师指出这属罕见,新加坡历来仅约5起类似案例。
黄中武被提控的是一项强奸与一项非礼控状,控方并没有对指侵罪提控,受害人也说没被指侵。
黄中武在为强奸罪进行抗辩时,否认强奸,只用手指在受害人私处进行检查。审讯法官最后不认为黄中武是在做检查,而其实是指侵,将他定罪。
在新加坡法律中,法官确实有权力 动用刑事程序法典第139条文,在未提控的罪名下判刑。
但徐敬彦说,这是十分罕见,也是非常具有权利的条文,本地历来仅约五起类似案例。如此黄中武在审讯中没有机会为指侵罪状做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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