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赠送添汽油礼券行骗 青年涉诈骗逾百万
(新山30日讯)24岁青年以赠送添油红利及加倍奉还上缴款项方式,骗走5名长者115万2000令吉,在复苏期行动管制令期间再次犯案时失手,今日被控6项欺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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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被告刘佳荣是销售员,面对5项控状,指他于2019年6月24日至2020年2月18日期间,在新山购物市场、霸级市场、银行等地点,称可以使受害人的钱财翻倍,骗走5名受害人16万至37万4400令吉不等金额。
过程中被告也使用赠送添油红利的手法取信受骗者,受骗者都是年长华裔女性,年龄介于66至76岁。
被告行为牴触刑事法典420(欺骗)条文,罪成可判监禁至少一年或不超过10年,以及鞭笞和罚款。
(本报吴振威摄)
除此,刘佳荣也和另一名被告邝健明(23岁,手机销售员),被控于今年6月18日在避兰东巨人霸市,讹称可加倍奉还付的款项,企图欺骗一名72岁华裔男子,不过男子没上当。
两名被告的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和第511(企图犯罪)条文。
两名被告对所有控状皆不认罪,推事莫哈末扎基允准刘佳荣以每项控状4500令吉由一人保外候审,总数为2万7000令吉保释金;广健明则获允准以4500令吉由一人保外,案订8月10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陈俊耀副检察司,刘佳荣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沙兹万、邝健明代表律师为吴思汉。 (人名皆译音)
被告刘家荣面对的5项控状 |
于2019年6月24日下午1时30分,在新山避兰东一家霸市,声称可提供添油红利,骗走73岁妇女的20万令吉。 |
与一名在逃者,于2019年8月19日下午3时15分,在新山至达城一家霸市 ,声称可加倍奉还收取的款项,骗走一名76岁妇女的16万令吉。 |
于2020年1月8日至10日,在新山彩虹花园一家银行附近,以可加倍奉还上缴的款项为,骗走一名74岁妇女的37万4000令吉。 |
于2020年1月16日上午10时,在新山彩虹花园古宁路一家银行附近,以可加倍奉还上缴的款项为借口,骗走一名74岁妇女的20万令吉。 |
于2020年2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在新山一家设于购物商场内的银行附近,以可加倍奉还上缴的款项为借口,骗走一名66岁妇女的21万8000令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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