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电动踏板车撞伤脑损 妇女胜诉 肇祸者拒赔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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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电动踏板车撞伤脑损 妇女胜诉 肇祸者拒赔

    (新加坡28日讯)53岁妇女3年多前遭电动踏板车撞伤致永久脑损,丈夫代她向当年17岁的肇祸骑士索偿,上个月成功获判44万5000元(约13万令吉),但现年21岁的骑士通过律师表明不愿作出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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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柳娇(57岁)的丈夫梁伦华(57岁,散工),日前通过义务代表妻子的德尊律师事务所回答《联合早报》的询问时,对国民服役人员丁乃杰拒付赔偿的态度感到失望。

    他指出,如果丁乃杰持续拒付法庭下令的赔偿额或任何赔偿,他将在恰当时候(可能是在数年的时段),向丁乃杰采取必要行动,“这包括但不限于破产诉讼”。

    除了44万余新元的赔偿,国家法院副主簿也裁定丁乃杰须承担洪柳娇2万5000新元的讼费。

    洪柳娇(右)严重残疾,至今无法说话,得以轮椅代步,生活起居都须靠人终生护理和支持。她主要由丈夫梁伦华(左)和女佣照顾。(档案照)

    梁伦华说,得以轮椅代步的妻子已严重残疾,至今无法言语,穿衣、洗澡、如厕和进食等生活起居都须要密切监管和援助,医生诊断她将保持现状,不会再有显着的改善。

    这对夫妇有三个子女,30岁已婚长女为护士,26岁次子是数码行销人员,22岁幼子刚从理工学院毕业,准备服役。

    梁伦华月入2000多元(约6000令吉),每个月须支付医药、复健和女佣等费用,负担沉重。去年7月受访时,他说用超过6万元(约18万令吉)积蓄维持家计。

    洪柳娇出事的这4年来,对她和家人都是很艰辛的路程。她主要由丈夫梁伦华和女佣照顾,每次的复诊或物理治疗,丈夫都陪伴在侧。

    丁乃杰事发时在理工学院唸书,如今在服役。他有个弟弟,父亲是会计师,母亲是家庭主妇。这起民事诉讼展开时,他尚未成年,所以由母亲郭美珠代表。

    2018年7月,承认疏忽导致洪柳娇重伤罪状的丁乃杰,被判14天短期拘留令,得另外完成100小时的社区服务,他也被令赔偿洪柳娇2470新元。

    短期拘留令是以社区为基础的刑罚,虽然被关进监狱长达14天,但不会留案底。

    丁乃杰的代表律师萨尔瓦拉吉说,丁乃杰在本月15日刚刚满21岁,所以会接过这起案件,不再由母亲代表。

    他说,丁乃杰只是服役人员,没任何资产,即使申请他破产,也无法获得什么,“诉方从判决日开始,有12年的时间可以追讨。不过,未来12年会发生什么事,真的无法预测,但现阶段他是无力偿还的。”

    这起事故发生于2016年9月17日上午10时。丁乃杰载着女友,在巴西立第1通道朝往12通道的人行道逆车流行驶,撞倒刚下巴士的洪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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